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水轮发电机组系统及高压电动机组系统、自动及特殊保护装置、电力变压器系统、母线系统、输配电线路设备系统、接地装置、起重及电传设备、低压电动机、其他电气设备本体调试、通信装置共10节。
二、本章定额各项调试均已包括设备的本体调试工作,一般情况不作调整。由于控制技术发展很快,新的调试技术不断出现,因此,采用新的调试技术可以另行计算。
三、本章定额适用于安装单位承担的电气调试工作。
四、本章定额的调试范围,只限电气设备本身调试,不包括电动机带动机械设备的试运行。
五、本章定额已包括熟悉资料、核对设备、填写试验记录、整理及编号、调整试验报告等附属工作。
六、本章定额以“工时定额”表现,仅列出调试人工工时,定额中的材料费和机械费(仪表使用费)按人工费的97%计算,其中材料费为2%、机械费为95%。
(一)水轮发电机组系统及高压电动机组系统
1.工作内容,包括机组本体,机组引出口至主变压器低压侧或发电电压母线及中性点等的一次设备(如断路器、隔离开关、互感器、避雷器、消弧线圈、引出口母线或电缆等),隶属机组本体专用的控制、保护、测量及信号等二次设备和回路(如测量仪表、继电保护、励磁系统、调速系统、信号系统、同期回路等),以及机组专用和机旁动力电源装置(机旁盘)等的调整试验。
2.本节定额不包括备用励磁系统,全厂合用同期装置、机组起动试运转期间的调试(此费用已包括在联合试运转的费用中)。
3.本节定额按机组单机容量选用相应子目。
(二)自动及特殊保护装置
1.工作内容:包括装置本体、继电器及二次回路的检查试验和投入运行。
2.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调整试验,系按一段母线只有一台工作电源断路器和一台备用电源断路器为一个“系统”计算。
3.特殊保护装置调整以构成一个保护回路为一套计算。
(三)电力变压器系统
1.工作内容:包括变压器本体、高低压侧断路器和隔离开关、互感器、避雷器、冷却装置、继电保护和测量仪表等一次回路(母线和电缆)和二次回路的调整试验,还包括油耐压试验和空载投入试验。
2.本节定额不包括接地装置、馈电线路或母线系统的调试。
3.电力自耦变压器调整,应将其容量减半后,套用三相三绕组电力变压器系统调整子目。
4.如一台变压器的一个电压侧的断路器,超过一台以上时,其超过部分应按本章相应的电压设备等级的输配电线路调试另行计费。
5.电力变压器系统调整,均按未带负荷调整的电压装置拟定,单相变压器调整按未带备用变压器拟定,如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及带有一台备用电力变压器时,按表16-1所示系统增加费用。
表16-1
(四)母线系统
1.工作内容:包括母线安装后耐压,压接母线的接触电阻测量、环形小母线检查和母线绝缘监视装置、电压互感器、避雷器等调整试验。
2.本节定额不包括特殊保护装置的调整试验和35kV以上母线设备耐压试验。
3.本节定额以“系统”为单位,是以一段母线上有一台电压互感器为一个“系统”计算。
4.母线上的联络断路器或分段断路器,可按相同电压等级的母线系统选用子目。
5.1kV以下的母线系统适用于低压配电装置母线,不适用于母线通道和动力配电箱的母线调试。
(五)输配电设备系统
1.工作内容: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断电保护、测量仪表等的一次回路(包括600m以内电缆)和二次回路的调试。
2.本节定额不包括自动装置、架空线路及600m以上电力电缆线路等调试。
3.本节定额适用于馈电线路(如低压配电盘、主动力盘、动力配电箱的电源馈线)、母线联络断路器、母线分段路器及厂用馈电线路系统的设备调整。
4.本节定额是按一侧有一台断路器拟定,若两侧各有一台断路器时,定额乘以系数2.0。
(六)接地系统试验
工作内容:包括避雷针接地电阻测试及电站本身接地网电阻测试。
(七)起重设备及电传设备
1.工作内容:包括电动机本体、控制器、控制盘、电阻、继电保护、测量仪表、各元件及二次回路和空载运转的调试。
2.本节定额不包括电源滑线及联络开关、电源开关、对线等试验调整。
3.起重设备按起重能力或设备自重选用子目。
(八)低压电动机
1.工作内容:包括电动机本体、起动设备、电源电缆、继电保护、电源互感器、极限开关、制动装置、测量仪表及全部控制回路的调试。
2.本节定额不分电动机容量大小及可“逆”与否都同样适用。并适用于电动机控制方式类似的电动设备(如电阻加热器等)。
(九)通信装置调试
载波通信装置包括电源设备、仪表、高频电缆、继电保护及载波机两端的试验调整。
(十)其他变配电设备调整
1.工作内容:包括装置本机、清扫、检查、测量绝缘电阻、交流耐压试验、直流耐压试验、测量泄漏电流、工频击穿电压试验以及规程所规定的调试项目。
2.静电电容器、避雷器均按三相为一组计算,对于单个设备的调试,亦按相同电压等级套用子目,定额不予调整。
3.本节定额所列的电气本体调试是指系统调试定额中不包括的电气设备或因电气设备本身缺陷而需重复试验,以及仅需进行本身调试的电气设备。在系统调整中包括的电气设备,不得再套用本节定额的各项子目。
七、其他
1.本章定额不包括各种电气设备干燥处理及由于设备元件缺陷造成的更换和修理。安装人员进行配合所需工时已包括在各类试验定额内。
2.被试设备有缺陷而必须重复试验,其试验费用也必须重复计算。
3.施工条件按现场考虑,如在室内进行调试时,定额不作调整。
4.电力变压器调整定额不包括变压器油的简化试验和色谱试验及气体继电器试验,凡做此项目时,需另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