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抢救的组织与装备

一、现场抢救的组织与装备

现场抢救又称一级医疗救治,主要由事发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相关专业医疗队伍组织实施,必要时请求支援。可在组织自救和互救的基础上,由经过专门训练的卫生人员、放射防护人员、计量监测人员及医护人员实施。

一级医疗救治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医疗和防护设施,有隔离和快速清除放射性污染的设备条件,以及相应的实验室和仪器;可进行快速采样和生物学检测的设备;处理多个伤员而不会导致引起放射性交叉污染或扩散的条件(如设有空气过滤隔离的房间或帐篷,用于处理和存储污染衣物的场所、沐浴室和单向卫生通道等);配备适用于辐射监测的仪器,包括便携式检测仪和个人剂量仪;配备用于事故救援的药物。中小型医疗机构应配备核应急医学处理药箱。急救箱中应配备所有必需的药物,一旦受到辐射照射或放射性污染,即可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应采用高灵敏度检测器和个人剂量计进行连续性监测,尽可能减少或防止对救护人员的照射或污染。(https://www.daowen.com)

现场医疗机构必须列出一份可提供专业帮助的专家名单,包括专家的姓名、电话号码和地址。在人员配置上,至少应有2名接受过放射性损伤救治培训的医师,3名具有放射性损伤伤员护理经验的护士,1名检验人员,2名计量监测人员,以及司机和其他医学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