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一:纳粹党的卑鄙手段

经典案例一:纳粹党的卑鄙手段

1933年,德国历史进入了最黑暗的时期。法西斯头子希特勒在攫取政权以后,积极推行恐怖独裁政策,疯狂镇压国内进步力量,特别是德国共产党。2月1日,希特勒宣布解散国会,进行新的国会选举。为了保证自己在选举中获胜,纳粹党玩弄了一系列阴谋诡计:2月2日宣布禁止共产党集会,并占领共产党办事处李卜克内西大厦;

但是这样并不能做到名正言顺,因此,纳粹党又想到一个办法来,压制共产党。

2月27日中午,纳粹冲锋队员宣布进入戒备状态。晚上,一小队冲锋队员经过戈林官邸通向国会大厦的地下暖气管道潜入国会大厦。在那里,他们洒了大量的汽油,并放了火,然后从原路撤出。与此同时,被人利用的荷兰青年卢勃也潜入了这个他十分陌生的国会大厦,并用自己的衬衫点了一把火。几分钟后,整个国会大厦便燃起冲天大火。纳粹党立即宣布,根据,证据”,此次纵火案”是共产党所为。一个证据是他们曾搜查了共产党的办事处,从那里得到一本小册子,证明:“共产党阴谋在2月27日发动起义”。另一个证据是他们在现场抓到了一个被称为“德国共产党分子”的荷兰青年卢勃,并从他身上搜到了“党证”。(https://www.daowen.com)

于是,纳粹党以此为借口,对反法西斯力量进行了残酷的镇压。当晚即逮捕了上万名反法西斯战士,第二天又拘捕了德共议员季米特洛夫、托尔格列尔、波波夫和塔内夫。接着,纳粹政府通过法令,废除了魏玛宪法中有关保障人身自由和新闻、通讯、言论、集会、结社自由等条文;并宣布共产党为非法,占领全国各地的工会机构。

希特勒通过这种卑鄙的手段,使纳粹党赢得了选举胜利(强权的胜利),从此,德意志共和国的全面法西斯化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