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有义务抚养上中学的弟弟吗?

3、哥哥有义务抚养上 中学的弟弟吗?

王涛是初中二年级的学生,随父亲和瘫痪的母亲一起生活。他有个哥哥王浩,已结婚成家另立门户。不久,父亲因病去世,王涛的生活变得艰难起来,还得边上学边照料母亲。起初王浩还常来照料母亲,给弟弟零用钱花。但嫂子不是翻白眼,就是指桑骂槐,慢慢地,王浩也很少再接济弟弟、照料母亲了。王涛的生活出现了更大的困难。想起嫂子的神情,他也不敢开口向哥哥要钱。邻居们都议论纷纷,说王浩没良心,不负责任。(https://www.daowen.com)

这个另立门户的哥哥是否有义务供弟弟的学习和生活呢?一般而言,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和教育子女的义务。但本案中,王涛的父亲已去世;母亲瘫痪在床,还需要人照料,哪有能力抚养和教育王涛。在这种情况下,母亲也无力担任监护人。根据法律关于监护制度的规定,且王涛也没有其他更密切的亲属,应由王浩担任未成年弟弟的监护人。所以王浩就负有教育抚养弟弟的义务。《婚姻法》也明确了这一点,第23 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姊,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人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现在王涛生活困难,也不能独立生活,王浩有义务抚养他。不管他与弟弟一起生活,还是已另立门户,都必须履行这个法定的义务。”

可见,抚养未成年人的义务不仅限于未成年人的父母;当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人,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未成年人的义务。中小学生即使面临双亲无法抚养自己的不幸,也不要对生活失去信心,放弃自己的学业,要依法要求其他有义务的亲属抚养,并在他们的抚养下认真读书,好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