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功能区保护措施

5 地下水功能区保护措施

地下水功能区划,是以地下水服务功能为基础划分的,解决地下水开发利用面临的各类问题,也必须从保护地下水功能出发,建立地下水保护体系。

搞好地下水区划工作,按照地下水功能分类,对地表水和地下水功能区,在区划、管理目标和保护标准方面进行全面协调。在此基础上,建立地表水和地下水统一保护管理的工作平台。

建立地下水功能区评价指标体系,对于地下水水质方面,按照地下水水质标准进行保护,对于其他功能指标,建立相应的质量分级标准,便于保护。在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根据地下水可持续利用的需求和现状,提出各类功能区地下水系统保护标准和分期分阶段保护目标。

表2 邢台市地下水功能区划成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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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实施,应建立统一的地下水位、水量和水质监测网络,进一步提高地下水资源质量的综合评价水平,逐步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库,做到准确地掌握地下水变化动态,及时作出预报,不断完善地下水开发利用方案,从而保证地下水资源科学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