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版前言

第五版前言

《卫生法学纲要》第五版是在第四版的基础上,组织复旦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郑州大学、大连医科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山西医科大学从事卫生法学教学和研究的教师共同修订编写。

1.调整章节结构。本版教材由卫生法学基础理论和我国现行卫生法律制度两部分构成。现行卫生法律制度按照医疗机构和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法律制度、人体健康相关产品管理法律制度、传统医学保护法律制度、卫生公益事业法律制度编排,并将生活饮用水卫生法律制度、血液管理法律制度独立成章。因此,全书由原来的22章调整为24章。

2.更新充实内容。本版教材所引用的卫生法资料截至2014年8月。根据近年来制定或修订颁布的《精神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对有关章节进行了重新编写,充实了新内容,力图反映卫生法制建设的新进展。

3.衔接医考大纲。本版教材在修订过程中力求与2013年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卫生法规考试大纲》相衔接,并为此调整相关内容,增加《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以增强其实用性。

本版教材继续保持理论联系实际、内容繁简得当、论述简明扼要的特点,具有学术性、系统性和实用性,不仅能适应高等学校临床、预防、药学、护理等有关专业的教学需要,而且能为卫生法研究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卫生事业管理工作者提供参考。(https://www.daowen.com)

本版教材由达庆东提出修订思路和大纲。初稿完成后,达庆东、田侃对书稿进行了整理和初审,最后由达庆东统改、定稿。

本版教材在修订过程中,参阅了近年来有关卫生法学研究的著述。在此,对这些著述的作者表示感谢。

本版教材存在的不足之处,恳请读者不吝赐教。

编者

201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