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卫生法的概念
2026年06月05日
一、卫生法的概念
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保护人体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卫生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卫生法,仅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各种卫生法律。广义的卫生法,不仅包括上述各种卫生法律,而且还包括被授权的其他国家机关制定颁布的从属于卫生法律所辖范围内普遍有效的法规和规章,如卫生条例、规则、决定、标准、章程、办法等,还包括《宪法》和其他部门法律中有关卫生的内容。(https://www.daowen.com)
卫生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卫生行政机关、医疗卫生组织因预防和治疗疾病,改善人们生产、学习和生活环境及卫生状况,保护和增进人体健康而产生的以及它们内部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这种纵横交叉、相互交织的卫生关系,是复杂而多层次的,一般可以归纳为卫生组织关系、卫生行政管理关系、卫生发展和服务活动关系。它涉及社会公共卫生管理(公共卫生、疾病控制、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业管理(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卫生专业人员、卫生资源)、健康权益保障和生命科学、传统医学、医学教育和科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