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

一、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

卫生法律关系,是指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它们的内部机构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卫生管理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https://www.daowen.com)

卫生法律关系是一种纵横交错的法律关系。所谓纵向卫生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在实施卫生管理中,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之间发生的组织、计划、指挥、调节和监督等隶属关系。这种关系可分为社会管理关系和内部管理关系。前者是指在整个社会范围内的管理关系,如食品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治管理等;后者是指一个单位内部的管理关系,如医疗机构内部工作人员管理等。所谓横向卫生法律关系,是指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之间,在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在这种服务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每一方当事人既享有一定的权利,又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双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又是对等的。如医院有义务向病人提供一定的医疗服务,并有获得一定经济报酬的权利,病人则有义务向医院支付一定的诊疗费用,并有获得相应的医疗护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