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执法的概念

一、卫生 行政执法的概念

卫生行政执法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卫生行政执法,是指卫生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受委托组织依法从事卫生行政管理和具体运用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卫生行政事务的一切活动,既包括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活动,也包括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做出的抽象行政行为的活动,即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或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如卫生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的行为。

狭义的卫生行政执法,亦即平常所称的卫生监督,则仅指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将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运用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对象,处理具体卫生行政案件、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