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卫生保健的概念

一、初级卫生 保健的概念

初级卫生保健(Primary Health Care,PHC),是指人群最先接触到的最基本、人人能够得到、体现社会平等权利、人民群众和政府都能负担得起的第一线卫生保健服务。

《阿拉木图宣言》将初级卫生保健定义为:初级卫生保健是基于切实可行、学术上可靠而又为社会所接受的方式与技术之上的主要卫生保健,通过群众个人及家庭的参与,本着自力更生及自决精神而发展的群众及国家能维持的费用而使之遍及所有人等。它既是国家卫生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功能的中心和活动的焦点,也是群众社会及经济总体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个人、家庭、群众与国家保健系统接触的第一环,能使卫生保健尽可能接近于人民居住及工作场所,它还是卫生保健持续进程的起始一级。初级卫生保健与“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是统一的,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