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原则

一、计划生育 技术服务原则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指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对控制人口数量、实现计划生育目标、提高人口素质、保障公民的生殖健康权利、保护妇女的身体健康都具有重要意义。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①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②国家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中央财政对西部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纳入区域卫生规划;④国家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鼓励研究、开发、引进和推广计划生育新技术、新药具。为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