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是评价劳动者健康变化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的一项措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