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医疗卫生机构
2026年06月05日
四、无烟医疗卫生机构
控烟履约,人人有责,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更应起表率作用。2009年5月20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此前,卫生部根据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8条履约准则——《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要求,在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和中国医院协会多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其主要内容是:①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②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③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志,室内完全禁烟;④各部门设有控烟监督员;⑤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⑥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⑦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⑧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无烟医院在此基础上还要符合以下标准: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至少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