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产品的监督

六、消毒产品的监督

(一)消毒产品监督机构及其职责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其职责是:①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执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②对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③对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对已获得卫生许可批件和备案凭证的消毒产品进行重新审查:①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真实性受到质疑的;②产品安全性、消毒效果受到质疑的;③产品宣传内容、标签(含说明书)受到质疑的。(https://www.daowen.com)

(二)消毒产品检验机构

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未经认定的,不得从事消毒产品检验工作。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和评价报告,应当客观、真实,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在全国范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