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有关标准规范的研究,不断完善,形成体系。研究制定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机构与科室设置(建设)基本标准、服务基本规范、技术操作指南以及服务质量控制与效果评价规范等。研究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准入条件,参与制定中医预防保健职业技能人员的职业标准与技能鉴定规范。开展设立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研究,参与制定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