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策略与规划措施

第二节 保护策略与规划措施

(1)对所有古树名木划定一定面积的保护范围,地表不得浇灌水泥,周围砌以围栏,落实专人进行志愿保护管理、动态监测与记录古树名木的生存环境与生长状况,对于枯萎的古树名木及时上报生态局开展救护。

(2)对在古树名木周围违章搭建、堆放物料以及挖坑、取土或倾倒污水污物等人为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要依法查处、纠正。

(3)强化规划管理,在城市建设项目审批中,明确古树名木迁移、工程避让和保护措施许可等内容,从规划上予以保护控制。

(4)加大对古树名木的宣传力度,使各级政府和部门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中来,提高社会各界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古树名木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珍宝,具有极高的政治、科学、文化、环保价值,应树立“活化石、活文物”的认识观念,认清古树名木保护的严峻形势,增强古树名木保护的紧迫感。

(李振基、丁振华、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