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珍稀动植物保护
1.完善珍稀动植物保护管理责任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珍稀生物管理体系,使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
2.抓好全区珍稀生物的补查工作,进一步摸清资源家底,完善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并实现珍稀生物的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3.制定科学、可行、易操作的养护措施,做到珍稀生物动态监测,适时进行复壮、保护。
4.强化规划管理,在城市建设项目审批中,明确珍稀植物迁移、工程避让和保护措施许可等内容,从规划上予以保护控制。
5.加大珍稀生物的宣传力度,使各级政府和部门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珍稀生物保护工作中来,提高社会各界保护珍稀生物的意识。
6.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将珍稀生物的保护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对毁坏珍稀生物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李振基、陈小麟、丁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