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96.短期借款科目账务处理

解析96.短期借款科目账务处理

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归还借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短期借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一、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

1.直接支付: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2.月末计提应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三、归还借款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例1:东方公司于2012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短期借款800万元,期限9个月,年利率5.5%,该借款的利息按季支付,本金到期归还。

(1)1月1日借入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8000000

贷:短期借款 8000000

(2)1月末预提当月利息:

月利息=8000000×5.5%÷12=36666.67(元)

借:财务费用 36666.67

贷:应付利息 36666.67

2月末预提当月利息的处理相同。

(3)3月末支付本季度应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36666.67

应付利息 73333.33

贷:银行存款 110000

第二季、第三季度的债务处理同上。(https://www.daowen.com)

(4)10月1日偿还借款本金时:

借:短期借款 8000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00

四、利息结算方式

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分为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半年支付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

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不大的,可以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期支付(如按季),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的盈亏,应采用预提的办法,先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到期在进行支付。

例2:东方公司2012年3月1日向银行借款500000元,年利率10%,借期6个月,到期本息一次归还。2012年3月6日开出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面值60000元,2012年10月5日到期日企业不能按期支付,银行向收款人付款后,对企业尚未承兑金额每日按万分之五计收罚息60元,并将承兑金额转为企业借款,2012年12月5日归还银行60000元。

(1)2012年3月1日取得银行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短期借款——银行借款 500000

月末计提利息费用时:

(2)各月计提利息金额

利息金额=借款额×年利率÷12=500000×10%÷12≈4166.67(元)

借:财务费用 4166.67

贷:应付利息 4166.67

以后各月照此计提利息费用,以此类推:

(3)2012年9月1日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时:

借:短期借款——银行借款 500000

应付利息 20833.33

财务费用 4166.67

贷:银行存款 525000

(4)2012年10月5日收到银行通知时:

借:应付票据 60000

贷:短期借款——银行借款 60000

(5)交纳银行罚金时:

借:营业外支出 60

贷:银行存款 60

(6)归还借款时:

借:短期借款——银行借款 6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