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环境信息披露
2025年09月26日
一、规范环境信息披露
规范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可以达到利用信息披露手段,调整企业的环境行为。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实现企业环境信息的直接经济价值相关性和间接经济价值相关性。直接经济价值相关性是指投资者根据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判断企业面临的环境政策风险和可持续发展的趋势,以及企业与竞争对手在环境处理效率和成本方面的差异,做出如何投资企业的决策,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市场价值。间接经济价值是指政府、社区、客户和员工等,根据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判断企业的环境理念、态度和绩效,决定是否支持或反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这些关系到企业的形象、商誉和员工士气,间接地影响到企业的市场价值和经济运营效益。
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实现企业环境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可比性。因此,规范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行为,关系到能否通过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作用与价值。当然,规范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可能增加企业披露的成本,暴露企业部分的商业秘密,为排污的企业带来舆论和公众反对的压力。但宣传公众企业也有排污权,企业的排污关系到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应该能够消除社会上一些极端环保人士的反对声音。而且最终承受压力的必然是环境绩效最差的企业,从而在企业中形成环保竞赛,达到改善环境日益恶化的趋势。
规范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行为,必须由超越企业层面的组织进行决定,并且带有强制性,建议由政府部门统一制定。当然,披露的范围,需要进一步协商,比如单位营业额排污量这些指标,就能够清楚地表现出环境效率,而使用总量指标将使大型企业的压力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