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动力、折旧及其他费用的分配

二、外购动力、折旧及其他费用的分配

附属工业企业和辅助生产单位外购的电力、蒸汽、煤气等动力,有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有的用于照明、取暖等。在有计量仪表记录其耗用量时,应根据仪表所示耗用动力的数值和单价计算;在没有计量仪表的情况下,可按各种产品定额用量或生产工时的比例进行分配计算。用于生产产品的动力费,应记入“生产成本——工业生产成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的借方和有关产品成本明细分类账“其他直接费用”项目。用于管理部门照明的电费等,应记入“生产成本——工业生产成本——间接费用”科目的借方和间接费用明细分类账的“办公费”项目。

附属工业企业和辅助生产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应在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中进行计算。对于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应记入“生产成本——工业生产成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的借方,并按生产工时的比例分配计入各种产品成本明细分类账的“其他直接费用”项目,或者先在各生产车间的其他直接费用明细分类账中进行汇总,然后分配计入各种产品的成本。对于附属工业企业管理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应记入“生产成本——工业生产成本——间接费用”科目的借方和间接费用明细分类账的“其他直接费用”项目。(https://www.daowen.com)

附属工业企业和辅助生产单位发生的生产用固定资产修理费,应记入“生产成本——工业生产成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的借方和各种产品成本明细分类账的“其他直接费用”项目,或先在各生产车间的其他直接费用明细分类账中进行汇总,然后分配计入各种产品的成本。附属工业企业发生的管理用固定资产修理费,应记入“生产成本——工业生产成本——间接费用”科目的借方和间接费用明细分类账的“修理费”项目。

附属工业企业发生的邮电费、差旅费、文具印刷费等费用,应记入“生产成本——工业生产成本——间接费用”科目的借方和间接费用明细分类账的“办公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