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技术准备

2.2 技术准备

1.施工测量。

(1)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图纸和有关勘测资料,对交付使用的隧道轴线桩、平面控制基点桩以及高程控制的水准基桩等进行详细的测量检查和核对,并将测量成果报送监理。

(2)施工单位在放线中除公里桩、平曲线要素桩外,应设置必要加桩;在工程实施中隧道中桩最大间距直线上不得大于10m,曲线上不得大于5m,并明确标出用地界桩、路面和排水沟中心桩、辅助基准点以及其他为控制正确放线的水平和垂直标桩。

2.施工方案。

(1)根据总体施工组设计,编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方法、工区划分、场地布置、进度计划、工程数量、人员配备、主要材料、机械设备、电力和运输以及安全、质量、环保、技术等主要内容。

(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报监理工程师及相关部门,按照程序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客观条件、生产资源配置情况及时调整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实施动态管理。

(3)对于长大隧道、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结构受力以及施工环境复杂的隧道,施工单位应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要求开展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制定各项应急保障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