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光比

二、光比

光比是指拍摄对象主要部位的亮部与暗部的受光量差别,它通常可用数字比来表示。例如,3∶1比率是指拍摄对象亮部的受光亮度是其暗部的三倍。光比的大小,决定着画面明暗反差,形成不同的影调和色调构成,光比在1.5∶1以下的称为小光比,光比在5∶1~6∶1之间的称为大光比。光比大,反差就大,显得强烈有力,有利于表现“硬”的效果;光比小,反差就小,显得柔和、平稳,有利于表现“柔”的效果。拍儿童或女孩常用小光比,如图6-6;拍老年人常用大光比,如图6-7。一般来说,在人像摄影中,正常的明暗比例在1.5∶1~4∶1的范围内,以2∶1~3∶1最佳,可以保证画面影像层次丰富,反差适中,以表现景物的立体感,烘托画面气氛。

图6-6

拍摄对象的照明效果由主副光源的光比决定,因此调节光比的手段主要是通过调节主副光源来实现,主要有三种方法:调节主、副光的强度;调节主、副灯至拍摄对象的距离;用反光板、闪光灯对暗部进行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