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

第三节 老年 护理专业 护士的培养

一、老年护理专业护士的分类及概念

老化程度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老年人有不同的护理需求,也决定了处于不同老化阶段的老年人,其在各阶段的护理需求也不尽相同。识别老化的程度,判断不同老化程度所致的老年人需求的差异并根据这些差异制订个性化的老年护理方案,是老年护理专业护士的基本功。这样的基本功需要长时间的培养才能具备。国外老年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较早,已形成从学校教育到临床培训到认证使用的完整体系。根据老年护理从业人员所受的教育程度及执业能力的不同,美国护士协会将其分为老年护理专业护士(GN),老年护理高级实践护士(APGN)、老年护理开业护士、老年护理临床护理专家。

(一)老年护理专业护士

在不同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直接护理和通过支持、咨询、教育、管理与老化相关的研究活动来提供协调服务的健康照护专业人员。

(二)老年护理高级实践护士

具有老年护理丰富的临床经验、广博的知识及娴熟的技能,并获得国家认证机构认证,至少拥有护理学硕士学位的开业护士或临床护理专家。

(三)老年护理开业护士

老年护理开业护士是指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扎实的老年专业知识及复杂临床问题的决策能力和实践能力,经过教育和训练能够开展老年人健康促进,并通过诊断和治疗急慢性疾病维护患者健康状态的注册护士。

(四)老年护理临床护理专家

老年护理临床护理专家是指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注册护士,有丰富的老年护理临床经验且精通老年临床专科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并有较高护理水平者。

二、老年护理专业护士的核心能力

2010版美国《老年护理:执业标准及实践范围》指出,老年护理的职业范围广阔,在综合医院社区、养老机构、家庭、中—长期照护机构等场所均可以开展老年护理。老年护理专业护士不管在哪种场所从事老年护理工作,均需要遵循老年护理的基本原则,即:①老化是一个自然的生理历程,而非病理变化。②老化受多因素影响,在制订护理计划时,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③老年护理需要整合多学科知识及数据。④老年人有与其他人相似的基本需求和自护需求。⑤老年护理的目标是要帮助老年人达到生理、心理、社会和精神健康的最佳状态。

虽然老年护理专业护士的教育背景、实践层级和实践场所不同,但其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能力:识别老年人异常改变中的正常变化;评估老年人生理、心理、情绪、社会和精神状况及功能;鼓励老年人尽可能全方位参与到护理中;使用与老年人教育程度相匹配的语言,提供信息和健康教育;制订并实施个性化护理计划;识别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使老年人能最大限度地参与决策;认可并尊重老年人因文化、语言、种族、性别、性取向、生活方式、经验和角色所致的不同偏好;从评估、决策和定位方面,协助老年人过渡到能满足其生活和护理需要的环境;倡导和保护老年人权益。

同时,该标准也强调了GN和APGN在质量改进、专业实践评价、伦理、教育、领导力、资源利用、协作、研究、倡导等方面需要遵守的标准以及在应用这些标准时不同的侧重点。例如在质量改进方面,GN主要负责改进项目的实施、观察和记录,而APGN则负责质量改进项目的设计及指导使用正确的方法达到改进目标等。

有关美国《老年护理:执业标准及实践范围》中规定的GN和APGN核心能力的详细内容,详见表3-1。

表3-1 美国护士协会老年护理实践标准

图示

老年护理专业行为标准对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在质量改进、专业实践评价、伦理、教育、领导力、资源利用等多方面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三、老年专科护士的培训及资格认证

国外老年专科护士培养开展时间较长,目前已形成培训—认证—使用—再培训—再认证的完整体系。如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均从20世纪90年代即开始老年专科护士培训,培训的起点学历为护理学硕士或博士。美国除了理论培训外,还需要至少500小时老年护理实践,实践场所可以是综合医院、社区保健诊所、老年健康机构、老年专科诊所、教育机构、科研机构等。早期的老年专科护士经培训考核后即可上岗,从2008年开始,老年专科护士需要通过美国护士认证中心的考试和注册后,才能开展老年护理工作。日本护理协会规定专科护士必须具有5年以上临床护理经验,3年以上特定的专科护理经验,完成专科护士教育课程(6个月,600小时以上)的培训并且经过专科护士鉴定部门认证。此外,每5年需要进行再认证,再认证条件包括:在过去5年内从事护理实践时间必须达到2000小时以上;作为实际工作的内容,必须能够从事实践、指导、咨询工作。

我国医疗机构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护士大多未接受过专业的老年护理教育,对老年护理的认知程度参差不齐。《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指出要开展老年护理工程建设,其中特别强调老年护理人才培养。社会人口重度老龄化对我国老年护理的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培养具有老年护理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专科护士,推动老年护理事业健康发展,满足广大老年人的护理需求,既是国家的要求也是现实的要求。国内老年专科护士培训于2005年启动,由广东省卫生厅委托南方医科大学、香港理工大学联合进行研究生课程专科护士培训试点工作,开设了包括老年护理在内的四个专科,同时获得南方医科大学颁发的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及香港理工大学颁发的专科护士培训证书,这是我国通过研究生教育培养老年专科护士的初步尝试。随后,四川、重庆、北京、湖北、湖南、云南、福建、江苏、辽宁和山东等省市级护理学会陆续开展了老年专科护士的培养和考核。中华护理学会2017年启动了首届老年专科护士培训,来自全国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20余名老年护理人员参加了培训。该项目的开展标志着老年专科护理人才的培养开始从省市级护理学会向国家级护理学会转化。未来是否应该统一开展老年专科护士培训并进行专业认证,还是维持目前省级护理协会和国家级护理协会分别培养和考核的模式,是值得研究的内容。

能够成功地发展和推广一个角色需要一系列的政策、教育和准则。我国虽然已经开始了老年专科护士的培养,少数省市,如北京已经出台政策,鼓励护士尤其是老年专科护士作为法人开办养老机构,但是相比国外老年专科护士的培养来说,我国尚未形成培养—认证—使用—培训—再认证的完整体系。尽快解决这一问题,有利于促进我国老年护理专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