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管理

人口 管理

【2018年全市户籍人口统计】 截至2018年11月,全市(不含现役军人、武警官兵,下同)户籍总人口602.96万人,总户数232.13万户。其中,男性298.51万人,女性304.45万人,总人口比上年增加6.03万人,年增长1.01%。办理出生登记5.11万人,出生率8.52‰;死亡4.01万人,死亡率6.68‰;合计人口自然增长1.10万人,自然增长率1.84‰。全市省外、省内迁入7.52万人,迁往省内、省外2.54万人,机械增长4.98万人,机械增长率8.30‰。全市城镇人口360.06万人,占总人口的59.72%。

【开展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 2018年,市局治安支队开展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清理重复户口89个、应销未销户口2770个,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373个,核实清理公安部下发疑似重复户口线索1424条、省厅下发相似度98%以上人员存疑数据2530条。核查省厅下发存疑死亡数据9573条,确认未死亡36人,死亡9537人全部注销户口。

【推进户籍改革新政策】 2018年,市局服务保障人才落户,推进户籍改革新政,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落户8.56万人,与上年相比增加1.62万人;六区外迁入5.58万人,与上年相比增加9192人。

【实现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 9月1日起,市局开展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办理工作。年内,全市25个户政办证大厅(派出所)设置受理窗口(点)。

【推出居民身份证办理便民举措】 2018年,市局在全省率先推出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县域内通办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全城通办举措,实现申领人就近可办、多点能办、全城通办。截至年底,全市受理居民身份证件54万张,其中异地受理省外居民身份证件14.3万张、临时身份证8.2万张。

【出租房屋管理】 4月,市局印发《关于全市居民小区群租房及车棚车库出租房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截至8月底,全市排查居民小区群租房5.5万间,发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19万份,查处出租房隐患整治案件205起,行政拘留124人、罚款40.9万元。10月,开展全市居民小区车棚车库违规出租居住清理整治行动,全市排查居民小区违规出租居住车棚车库1.04万间,发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6597份,收缴罚款10.5万元,整改率100%。是年,市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出租房旅馆式管理暨群租房智能化管理现场会,指导各地分类借鉴实施“旅馆式”管理“四种模式”,推广覆盖至全市所有集中公寓、企业宿舍社区(村)出租房屋。

【人口基础数据库】 2018年,宁波市人口基础数据库以公安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信息管理为基础,整合数据信息,实现民政人口核查、车辆核查、卫生核查等请求服务功能。是年,该数据库执行人口数据管理、查询和统计等操作20余万次。

【流动人口基础信息】 2018年,宁波市居住半年以下的流动人口127.97万人,占总人数27.28%;居住半年至一年的流动人口75.78万人,占总人数16.15%;居住一年至五年的流动人口204.31万人,占总人数43.56%;居住五年以上的流动人口61.04万人,占总人数13.01%;居住半年以上流动人口341.13万人,占总人数72.72%。全市登记流动人口469.10万人,居住租赁房屋内151.3万户,占总数79.41%;居住在单位内部47.62万人,占总数10.15%;居住在工地现场8.74万人,占总数1.86%;居住在自购房屋21.12万人,占总数4.50%;居住在居民家中6.22万人,占总数1.33%;其他居住形式有12.83万人,占总数2.74%;居住在旅店622人,占总数0.01%。是年,全市发放居住证66.24万张。

【登记流动人口总量高位稳定】 截至6月30日,全市登记在册流动人口469.10万人,其中携带儿童数63.33万人。流动人口登记在册总量比上年减少9365人,下降0.20%;其中男性265.55万人,女性203.55万人,分别占总登记人口的56.61%和43.39%,男女比例为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