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
【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2018年,市局机关纪委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起草年度工作意见和责任分工,签订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责任书,督促市局机关各单位按“一把手”、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普通民警三个层级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推动“两个责任”落细落实。年内,市局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保障中心工作】 2018年,市局机关纪委围绕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最多跑一次”改革、“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保障工作推进,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十九大安保期间,做好全市涉警信访工作,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政治和队伍稳定。
【监督执纪问责】 2018年,市局机关纪委开展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督促组织处理,打击违规违纪行为,立案查处民警违纪违法案件25起36人。完善全市公安机关违纪违法情况季度分析制度,定期向局党委报告。建成“宁波公安纪检监察信息系统”,实现同步监督、实时监督。
【强化权力运行制约】 2018年,市局机关纪委对全市公安机关拟提拔任职、表彰奖励干部进行廉政审核,参与监督入警考试和科、处级选拔考试。规范资产采购和项目建设,市局监管组审议项目78个,涉及总金额6004.37万元,节约资金69.87万元。
【深化宣传教育】 2018年,市局机关纪委组织市局机关50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观看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专题展。剖析违反“三项纪律”“酒驾”等突出问题违纪违法人员在教育监督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落实常态化检查机制,督促和纠治问题根本,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对照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方面的12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