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1 产品标识

4.1.11 产品标识

预制构件检验合格后,应立即在其表面显著位置,按构件制作图编号制作产品标识。标识宜用电子笔喷绘,也可用记号笔手写,但必须清晰正确。预埋芯片或RFID无线射频识别标签可以存入更详细的信息。

标识应包括构件编号、质量、使用部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次)字样。构件生产单位应根据不同构件类型,提供预制构件运输、存放、吊装全过程技术要求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预制构件检验合格出厂前,应在构件表面粘贴产品合格证(准用证)。合格证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合格证编号;

②构件编号;

③构件类型;

④质量信息;

⑤材料信息;

⑥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出厂日期;

⑦检验员签名或盖章(构件厂、监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