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核技术利用环境影响评价
核技术利用,是指密封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在医疗、工业、农业、地质调查、科学研究和教学等领域中的使用。这里的“使用”是个广义概念,包括密封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生产(安装、组装、调试等)、销售(进出口代理等)和使用(维修、维护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或管辖的其他海域编制核技术利用有关规划、开展(建设)核技术利用活动(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或核技术利用活动),不得开工建设(组织开展)。(https://www.daowen.com)
核技术利用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个是对核技术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一个是对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