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2 辐射防护的基本原则

13.1.2 辐射防护的基本原则

(1)辐射实践正当性:对于任何一项实践,只有考虑了社会、经济和其他有关因素之后,其对受照个人或社会带来的利益足以弥补其可能引起的辐射危害时,该实践才是正当的。

(2)辐射防护的最优化:在考虑了经济和社会因素之后,个人受照剂量的大小、受照射的人数以及受照射的可能性均保持在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的水平。(https://www.daowen.com)

(3)个人剂量限值:为了保护个人而制定的防护水平,是不可接受的剂量范围的下限值,不是允许接受的剂量范围的上限值,是辐射防护体系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