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木字旁

十三、木字旁

木字旁的横右端缩短避让,撇和点写为直撇和提,一笔连写,竖往往有稍左凸的弧度。在写“柳”等右边部件不与提手旁组合的字时,撇可省略,而“桃”“柱”等字不能省略撇,否则与“挑”“拄”等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