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民事法律事实依据其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分为自然事实和人的行为两大类。
(一)自然事实
自然事实,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又可分为事件和状态。
事件,是指某种偶发的客观现象。常见的事件有:①人的出生、死亡的事实,它能够引起民事主体资格的产生和消灭、继承法律关系的发生等。②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事实,如地震、洪水、战争等,它能够引起合同关系的变更、解除以及免除民事责任等法律后果。
状态,是指某种客观现象的持续。如时间经过的法律事实,它可以引起一定的请求权的发生或消灭;生死不明的事实,它可以引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https://www.daowen.com)
(二)人的行为
人的行为,是指与人的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人们一般是通过有目的、有意识的行为建立民事法律关系,但有些行为属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或无意发生法律后果的行为,前者如侵权行为,后者如事实行为,由于这些行为也能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所以他们都属于行为事实。
行为依其合法与否可分为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凡是符合法律规定或为国家法律所认可的行为就是合法行为,如订立合同,立遗嘱等;凡是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如侵权行为、违约行为等。
当事人的行为,依据其实施行为是否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还可以分为民事行为和事实行为。民事行为是指当事人实施的以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如上述的合法民事行为;事实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实施的,没有预期目的,但能够依法直接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如侵权行为,拾得遗失物行为。
此外,有关民事方面的行政行为、司法行为(如生效的判决、裁定),也是一种法律事实,也可以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