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
根据代理权限范围不同,可将代理分为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
一般代理是指代理权范围及于代理事项的全部的代理,其代理权未经特别限制,代理人可以实施按交易习惯允许的一切代理行为,故又称为概括代理或全权代理。特别代理是一般代理的对称,是指代理权被限定在一定范围或一定事项的某些方面的代理,其代理权在授权时被委托人加以特别限制,代理人只能在所允许的范围以内实施代理行为,故又称部分代理或特定代理。(https://www.daowen.com)
在实践中,如未指明为特别代理,无法确定代理权限范围,则推定为一般代理,被代理人需对代理人的一切代理行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