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诉讼时效

第二节 诉讼时效

导入案例

借钱的人理直气壮地赖着不还钱,债主在万般无奈之下将其告到法院。可是令债主没想到的是,诉讼请求却被驳回。面对法院的判决,债主许某懵了。

2003年10月5日,赵某从许某处赊购了价值2000元的鱼苗,立下一张“今欠许某鱼苗款1000元,两个月内付清”的欠条字据给许某。赵某从此再没提过欠钱的事,许某碍于情面也不好意思开口。直到2008年春节,许某因急需用钱,才向赵某索要鱼苗钱。不料,赵某却说“都四五年了,你还想着那一点钱”,并拒绝还钱。盛怒之下,许某一纸诉状将赵某告上法庭。(https://www.daowen.com)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许某就欠款向被告赵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应为2年,许某在4年之后才提起诉讼,且在法定时间内提供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延长的事由,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知识点:诉讼时效的概念;种类;中止;中断;延长;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