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害行为具有违法性

二、加害行为具有违法性

加害行为具有违法性是构成民事责任的又一必要条件。一个人的行为,如果不具有违法性,即便造成损害,也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如履行职务、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是法律允许的行为,当事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的标准就是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范,因为法律规范是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为规则。民事主体对权利规范所规定权利的行使有选择权,但对义务规范所确定义务的履行则无选择权,民事主体必须履行义务,如果民事主体不履行民事义务,就是违法。

违法行为包括作为的违法行为和不作为的违法行为。(https://www.daowen.com)

1.作为的违法行为。它是指行为人实施了法律禁止实施的行为,也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不作为义务。如法律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而行为人若实施了损害公民、法人名誉权的行为,即为作为的违法行为。

2.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它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实施法律所要求实施的行为,却消极地不去实施,即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作为义务。如法律要求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应该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而施工单位却不采取安全措施,因而造成行为人伤亡,就是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判断行为人有无不作为的违法行为,最主要的要看两条:一是作为在法律上是否有作为的义务,二是负有一定义务的人在当时是否具备了履行的条件。行为人只有法律上负有义务,并且具备履行条件而不履行,才能认定其有不作为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