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筹备工作情况

一、换届筹备 工作情况

民进湖北省第一届委员会于1988年2月28日选举产生,按照会章任期5年的规定,于1992年2月28日任期届满。

根据民进中央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民进中央八届中常会第九次扩大会议《关于省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省委会于1991年10月5日召开民进湖北省一届十七次常委会,讨论提前换届事宜,初步决定换届时间为1992年5月下旬或6月上、中旬;会议讨论通过了《民进湖北省委会1992年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民进湖北省委会关于所属各市委会换届工作的意见》《民进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湖北省代表名额及代表产生办法》《民进湖北省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4份文件,并上报民进中央。民进中央组织部于10月17日函复:“原则上同意湖北省委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等四个文件”。换届筹备工作由省委会常委会主持,下设3个组:组织组、文件起草组、宣传组,分别由杨再隋、章仁楷、罗景濂负责。

11月下旬,中共湖北省委统战部召集省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共同商讨了省各民主党派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应掌握的原则和各项注意事项。这次会议使省委会换届筹备工作得以更加有序地开展。根据《民进湖北省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民进湖北省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20人左右,具体产生办法为:以各市委会、省直属市(县)支部(小组)、在汉省直支部(小组)为选举单位;各市委会、省直属市(县)支部分配代表基数各为2人,在汉省直支部(小组)、省直属市(县)小组分配代表基数各为1人;以1991年底的会员人数为准,各选举单位除基数外,每50人选举产生1名代表,余额达到或超过25人者,可再产生1名代表。

11月29日,民进湖北省一届十八次常委会在省委会会议室举行。会议由主委石泉和副主委杨葆焜主持,全体常委出席了会议。省委统战部党派处孙副处长等应邀参加并指导工作。省委会代理秘书长胡铭心列席了会议。这是换届前的一次很重要的会议,会上学习了民进中央关于省级组织换届的精神,对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所提供的有关换届人事安排情况,进行了充分讨论,大体上明确了第一届委员的留、退和将进入第二届委员会的候选人预备名单。

1992年2月底,民进湖北省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顺利选举产生,共111人。其中当然代表41人(民进中央候补委员1人、民进中央参议委员会委员1人、省委会顾问2人、民进湖北省第一届委员会委员37人),选举代表68人,特邀2人(市委会名誉主委1人、武汉市委会副主委1人)。代表中,文化界5人,出版界3人,教育界83人(大专院校40人、中学37人、小学6人),其他界别18人。

换届工作的核心是选举产生民进湖北省第二届委员会。二届委员会人数定为41人(实选38人,保留3个机动名额)。其中常委15人(实选14人),主委1人,副主委4人,秘书长1人。根据民进中央有关留退条件,经1991年11月29日一届十八次常委会审议和1992年2月11日一届九次全委会决定,一届委员会37名委员中27人继续提名为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其余10人不再提名。新提名的委员候选人是根据《民进湖北省委会1992年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第四条规定,由各市委会及各界别酝酿产生。

1991年底至1992年上半年,各市级组织也先后换届,选出了新一届领导班子,为省委会的换届打下了良好基础。其中,沙市市委会于1991年12月21日、十堰市委会于1992年2月26日、荆门市委会于1992年4月6日、武汉市委会于1992年5月23日、黄石市委会于1992年5月24日圆满完成换届。

1992年4月15日,省委会召开了在汉部分民进湖北省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座谈会,传达了省委会关于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为大会的召开做好了思想准备。在民进中央和中共湖北省委统战部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全省民进各级组织、广大会员以及省委会机关干部的共同努力下,1992年5月上旬,民进湖北省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