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三定”方案的确立和实施

二、机关“三定”方案的确立和实施

图示

1995年10月14日民进中央副主席陈难先(前排中)来鄂调研与主委石泉(前排左)等同志合影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1995年10月16日,民进中央副主席楚庄(前排右三)来鄂调研时与省委会副主委杨再隋(前排左一)等同志合影

1995年6月,根据省编委关于《湖北省省级党政群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三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委会制定了《中国民主促进会湖北省委会机构改革“三定”方案》。1996年11月4日,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了省委会机关“三定”(定编制、定机构、定职能)方案,确定省委会机关内设机构为:组织部、宣传部、社会服务部、办公室、调研室。机关行政编制定为16名。其中专职主委、副主委、秘书长各1名;部室领导职数6名(正职5名,副职1名)。1996年底,省委会机关“三定”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