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民进长江中上游水患综合防治座谈会”
20世纪90年代后叶,长江流域频频发生洪涝灾害。1998年的特大洪水,给流域地区的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都产生不利影响。同年9月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抗洪抢险总结表彰大会上说,洪涝灾害历来是中华民族的心腹之患,必须引起全党全国的高度重视。他特别强调指出,要充分重视生态破坏严重、江湖淤积、水利设施薄弱等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加以改进;并指出,加强防洪水利建设要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对此,民进中央深表赞同,坚决拥护,并决定为此竭尽棉薄。
早在1997年夏,民进中央就将防治长江水患列为议政调研的重要课题,对洞庭湖治理问题进行实地调研,并于同年9月形成了《关于建立江汉、洞庭湖平原防洪体系的建议》。1998年长江特大洪水爆发后,民进中央又及时组织了长江中上游的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等五省一市民进组织对综合治理长江水患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建言献策。12月,民进中央召集这些民进组织负责同志交流调研情况。民进湖北省委会主委蔡述明作了精彩的交流发言,受到民进中央领导的当场肯定。
在此基础上,民进中央决定1999年1月在武汉市举行专题研讨会,就长江沿线地区灾后重建如何统筹规划、综合治理进行论证和研讨。民进中央领导出席,邀请云南、四川、重庆、江西、安徽、湖南、湖北等省市民进组织和有关专家学者参加此次研讨会。省委会受民进中央委托承办了此次会议,得到了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省政协、省委统战部、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1999年1月11日民进长江中上游水患综合防治座谈会在武汉召开,民进中央副主席张怀西(左五)与会

1999年1月,由民进中央主办,民进湖北省委会承办的“民进长江中上游水患综合防治座谈会”在武汉东湖宾馆举行。图为张怀西、蔡述明等领导视察簰洲弯
1999年1月15日至17日,“民进长江中上游水患综合防治座谈会”在武昌东湖宾馆举行。省政协副主席蒙美路、省委统战部部长纪玲芝出席了会议开幕式。民进中央副主席张怀西,秘书长陈益群,民进中央议政调研部和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四川、重庆等五省一市民进组织的负责人蔡述明、杨方俊、王钟友、杨其光、赵登庆及会内专家学者三十余人出席。会议共收到论文20篇,17位同志在会上作了专题发言。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陈柏槐、省水利厅副厅长张感山到会,并作《98’湖北军民抗洪抢险的报告和灾后重建工作》的情况介绍。会议特邀中科院武汉分院院长许厚泽院士、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殷洪福、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局长翁立达到会作有关综合整治长江中上游水患的基本原则和对策设想的学术报告。
1月16日,会议组织参会人员考察了荆江大堤。会议围绕主题,从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科学决策、规划管理、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气象预报、灾情监测、科普教育等多学科、多角度,对综合防治长江中上游水患提出了很多富有新意的对策和设想,并经过深入讨论,形成了广泛的共识。副主席张怀西对会议做了总结。他建议要特别注意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极大的增强保护长江的意识;二是要明确防治水患的总体指导思想;三是要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全局和局部的关系和利益;四是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点,正确处理眼前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五是依靠科学技术。(https://www.daowen.com)
会上,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副主席张怀西的建议十分重要,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应该予以充分的吸收和采纳。会议一致同意副主席张怀西对做好这一专题后续工作的部署安排,形成会议纪要送民进中央领导参阅并发与会同志;在会议共识基础上形成民进中央在全国政协会议上的发言;将提交会议的论文、专题发言结集成册,联系出版社出集子;进一步形成向中共中央的正式建议。在综合江苏、上海、贵州、云南、山东、河北、河南、陕西、山西、甘肃等省市组织和专家学者的反馈意见并经过修改补充后,于5月下旬正式形成《关于建立长江防洪新体系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经主席许嘉璐签发后,25日呈送中共中央。在本次会议所提交论文的基础上,编辑出版的《对长江防洪体系建设的思考》一书(开明出版社 1999年版),并作为附件呈送中共中央。
《建议》强调,因人地矛盾而引发的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导致长江洪患不断加重的深层次原因,必须从全流域的观点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尽快建立起新的长江防洪体系。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流域管理的新体系。建议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组建有关部委、长江流域各省市和长江水利委员会参加的长江流域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或长江综合规划治理委员会),全权负责长江全流域的综合治理工作。该委员会应包括如下几个机构体系:①强有力的行政管理体系;②高水平的科研、咨询体系;③多层次的金融、财政物质支撑体系;④工程立项、评估、质量审核的监督体系;⑤对灾害监测、预测、预报、评估和抢险体系。
(2)建议国家对长江保护制定一部总的法规(或法律),以统一沿江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和具体行动,协调好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法律关系,使全流域的可持续发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3)建立起以水库大湖调蓄为基础,以科学调度为主要手段,工程防洪与非工程防洪相结合,点、线、面一体(点是水库湖泊,线是堤防和河道,面是全流域的水土保持)的全流域的长江防洪新体系,实现长江防洪格局的战略转变。具体是:①充分发挥洞庭湖、鄱阳湖和江汉湖群的调蓄作用;②抓好大中型水库建设,在长江干支流包括入注洞庭、鄱阳湖的主要河道上兴建一批以防洪为主的大中型水库和蓄洪防洪综合控制工程;③高标准做好堤防建设和河道整治工作;④完善以地面植被修复为重点内容的长江水土保持系统,特别要重视长江上游的水土保持,加紧开展上游干热河谷的环境综合整治;⑤扎实搞好分蓄洪区的建设和灾害补偿、社会保障工作;⑥按照全流域的统筹规划,坚决落实退耕还林、退田还湖还江工作。

2001年9月,民进中央在湖南岳阳召开了“民进中央洞庭湖暨长江中游湿地保护与开发研讨会”。图为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张怀西、副主席王立平等领导
(4)坚定不移地依靠科学技术对长江水患进行综合治理,包括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对汛洪进行预测、预报、监测,在防治、建设中运用高科技手段进行实际操作,以及加紧培养这方面的专门人才。
(5)全方位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防治长江水患的投资力度,并建立资金监督跟踪机制,保证资金的有效利用。包括建议国家出台收取国土绿化费法规,提高水利工程和生态环境工作者的生活待遇等。6月9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对《关于建立长江防洪新体系的建议》作出批示:民进的《建议》值得重视,请水利部研究。温副总理并将《建议》转国务院主管此事的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