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险单的内容
2026年01月15日
三、
保险单的内容
世界各地保险人签发的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单,格式互有差异,但内容基本一致。现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单为例说明如下:
保险单的内容包括正面记载事项和背面的保险条款。
保险单正面大致包括三部分内容:
1.证明双方当事人建立保险关系的文字。说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条件承保货物运输险。
2.被保险货物的情况,包括货物项目、标记、包装及数量、保险金额以及载货船名、启运地和目的地、开航日期等。
3.承保险别、理赔地点,以及保险人关于所保货物如遇风险可凭保险单及有关证件给付赔款的声明。
保险单背面所列保险条款,是确立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依据,是保险单的重要内容。许多国家的保险公司均按伦敦保险协会条款办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使用中国保险条款,内容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基本险别的责任范围、除外责任、责任起讫、被保险人的义务、索赔期限等。
保险单共一式五份。第一、二份印有“ORIGINAL”(正本)字样,背面印有保险条款,其余三份印有“COPY”(副本)字样,通常作保险公司备案和结算保险费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