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核销操作流程

二、出口核销操作流程
图示

说明:
1.出口企业凭有关材料向外汇管理局申领出口核销单。
2.办妥相关手续后,外汇管理局发放空白出口收汇核销单,核销单有统一编号。出口企业当场填妥出口单位名称并加盖出口单位公章。
3.出口企业凭报关单及核销单等有关文件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4.海关放行后,在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上盖放行章,并退给出口企业。
5.出口企业在报关后60天内,将出口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及发票交外汇管理局备案。
6.出口企业向银行办理交单结汇,并在所提交的汇票和发票上注明核销单编号。
7.收汇后,银行在出口收汇核销结汇水单/收账通知(简称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上填写核销单号并交出口企业。
8.出口企业持注有核销单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管理局办理销案核销手续。
9.外汇管理局核销后,在核销单上盖“已核销”章,并将核销单和报关单的出口退税专用联退给出口企业。
10.出口企业向税务机构申请办理退税手续。
11.税务机构核实后向出口企业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