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整体异地重建重大决策的形成
2008年12月16日,市政府召开市长现场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学校灾后异地重建工作。会议由郭奇若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副秘书长雷天录、市发改委主任宋建平、市国资委副主任何晓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马武生、市规划局副局长刘文玺、市住房建设局副局长张长平、市卫生局局长史俊清、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刘新成和学校校长邢辉生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实地查看了学校原校区中受损的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和食堂以及精表公司厂区、农场、砖瓦厂等。会议认为:“5·12”汶川特大地震对市卫校的基础设施造成严重的损坏,加之学校原址占地面积狭小,不利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同时校区又制约着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的建设和秦州区建设路第二小学教学楼的建设。结合灾后重建,将市卫生学校整体搬迁至天水长城精密电表有限责任公司现址进行重建,对推动市卫生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加快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建设,扩展秦州区建设路第二小学校园面积,盘活天水长城精密电表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资产,都具有重要意义且十分迫切。
会议议定了8项事项,包括:
(1)市卫生学校灾后搬迁重建是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必须按照“近期大专,远期本科”的目标,着眼长远,超前规划。同时,要按照灾后重建的有关要求和标准,注重质量,保证安全。
(2)市卫生学校新校用地分两期划拨,一期用地主要是天水长城精密电表有限公司厂区及农场土地,具体面积以市国资委评估面积为准;二期用地先由规划部门负责控制红线并控制新建工程项目。
(3)市卫生学校现址原有土地,分别划拨第一人民医院和秦州区建设路第二小学用于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和扩建校园面积。
(4)市卫生学校现址原有土地划拨第一人民医院和秦州区建设路第二小学后,由市第一人民医院和秦州区依据实际划拨土地面积,按每亩50万元的标准对市卫生学校予以补偿,补偿资金全部用于市卫生学校搬迁重建。
(5)市卫生学校搬迁建设用地由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从天水长城精密电表有限公司收回后划拨市卫生学校,市卫生学校与天水长城精密电表有限公司在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土地补偿协议。
(6)市卫生学校灾后搬迁重建资金主要从四个渠道筹措:一是现址土地补偿资金;二是灾后重建无偿援助资金;三是灾后重建沙特政府贷款资金;四是自筹资金。
(7)市卫生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认真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在此基础上,待学校放寒假后,立即拆除现有办公楼,于春节前完成拆除任务,消除安全隐患。
(8)天水长城精密电表有限公司家属区物业管理相关问题,市卫生学校要在市国资委的协调配合下,尽快与天水长城精密电表有限公司商谈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绝不能因学校搬迁重建而造成居民住户断电、断水等方面的问题,更不能有任何影响稳定的事情发生。
会议还强调,市卫生学校灾后搬迁重建必须合法、合规、符合政策,把工作做实做细做扎实,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各相关部门要顾全大局,加强配合,特事特办,简化手续,按照灾后重建政策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大力支持市卫生学校灾后搬迁重建工作。这次现场办公会议不仅确定了学校整体搬迁到原天水长城精密电表有限公司厂区的指导思想,并议定了就学校的规划、土地的征用及资金来源等事项。
2008年10月21日下午,学校与精表公司本着“诚心、诚信、成功”的原则,就土地、财产等资产转让及价格、物业托管、付款方式三个方面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谈判和磋商,最后达成了一致意见:核定土地(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及地上资产附着物转让价共计1640万元;精表物业管理公司由学校托管。2009年4月14日,物业公司正式移交学校管理,承担学校红线控制图区域内水、暖、电的保障和维修,负责经营如意砖瓦厂及管理并租赁12号家属楼等,11名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聘任为学校临时工作人员,由学校核定工资及社保(养老、失业、医疗、工伤4项)标准,物业公司从服务及经营性收益中开支、上交;符合法定退休条件的到龄人员由精表公司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作为精表公司退休人员管理。
2009年7月,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市卫生局签订了《原天水市精密电表厂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协议书》,原天水市精密电表厂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包括所属土地、托儿所、锅炉房(含横置式链条锅炉2台)、自来水设施、俱乐部及12号家属楼(建筑面积3713平方米,造价478万元)等全部无偿移交,归学校所有。学校教学、生活用水和供暖由物业公司提供,学校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