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约定品名的意义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商订合同时,必须列明商品名称(简称“品名”)。
按照英美法,违约分为违反要件(Breach of Condition)与违反担保(Breach of Warranty)两种,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前者的违约后果特别严重,违反要件,守约方(买方)有权撤销合同、退货、拒收货物,同时要求损害赔偿(Claim Damage)。而违反担保则不同,买方不能要求撤销合同,拒收货物,只能要求损害赔偿。(https://www.daowen.com)
根据历年的判例,英美法把合同中的品质条款、数量条款、交货期作为要件条款,如违反,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的。而品名是包括在品质条款中的,是品质条款的一部分。品名涉及对商品的描述,是构成商品说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项基本依据。此外,品名还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