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包装的标志
为了方便运输、储存、货物的交接和识别,在运输包装上可刷印三种标志: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 Mark)和警告性标志(Warning Mark)。其中,运输标志是最重要的一种标志。在所有的运输单据(包括商业单据)上都必须体现运输标志,而其他两种标志不需要在单据上体现。
1.运输标志
运输标志又称唛头,是书写、压印或刷制在外包装上的图形、文字和数字,其作用是使货物在国际贸易的运输、装卸、储存、清关交接过程中便于识别。
一个国际标准化组织建议的标准唛头包括:
(1)收货人的名称的英文缩写或简称;
(2)参考号(合同号、订单号、信用证号);
(3)目的港(地);
(4)件数号码(件号)。
例如: B.B.C.
2007wf208m007
London
C/No.1-1000
运输标志的制定:按惯例,一般在合同中规定,如合同中未做规定,一般由卖方规定。
运输标志的法律意义:按照一些国家的法律,双方在合同中规定的运输标志,是商品说明的一部分,卖方必须切实照办,否则构成违约。
在发票、保单、提单等单据上只标出运输标志,其他的标志不显示。
在实际业务中,卖方还根据需要在包装上刷制侧唛(Side Mark),对包装的商品做进一步说明,方便商品的交接和销售。(https://www.daowen.com)
如: Side Mark
Art.No.:13996
Spec.:37″38″
Colour:White
QTY.:24 pcs
G.W.:35 kg
N.W.:32 kg
MEAS:42 cm×35 cm×24 cm
Series No.:135
侧唛在包装清单上必须显示,以便买卖双方交接以及海关验关时查验货物。
2.指示性标志
指示性标志是指在易碎、易坏、易变质的一类商品上,主要在外包装上注明醒目的图形和文字,如“小心轻放”“此端向上”“防止潮湿”等。
在有关运输单据上,可只打上运输标志,而不需要打出指示性标志(只印刷在外包装上)。
3.警告性标志
警告性标志又称危险性标志,是指在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等危险品的外包装上印上醒目的图形和文字,且必须打印在运输包装上的明显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