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包装上的标志和说明
1.装潢
销售包装的装潢画面要美观大方,富有艺术上的吸引力,并突出商品的特点,其图案和色彩要适应有关国家的民族习惯和爱好,以利扩大出口。
2.文字说明
销售包装上应有必要的文字说明,如商标、品牌、品名、产地、数量、规格、成分、用途和使用方法等。文字说明应同装潢画面紧密配合、互相衬托、彼此补充,以达到宣传和促销的目的,使用的文字还需简明扼要,并能让销售市场的顾客看懂,必要时也可以中外文并用。
3.包装上的标签
标签是指附在商品或包装上用以简单介绍生产国别、制造厂商、货物名称、商品成分、品质特点和使用方法等内容的标志。在销售包装上制作标签时,应注意有关国家的管理条例规定,特别是对食品、药品、服装等商品而言。一些发达国家常以这些规章制度作为限制国外进口的一种手段,对此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4.条形码
商品包装上的条形码是一组带有数字的黑白及粗细间隔不等的平行条纹,它是利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为计算机输入数据的特殊的代码语言。条形码技术从1949年问世后,被广泛应用于银行业、邮电通信、图书馆、仓储货运、票证及工业生产自动化等领域,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将条形码技术应用于食品零售杂货类商品。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都在商品包装上使用条形码,只要将条形码对准光电扫描器,计算机就能自动地识别条形码的信息,确定品名、品种、数量、生产日期、制造厂商、产地等,并据此在数据库中查询其单价,进行货款结算,打印出购货清单,这就有效地提高了结算的效率和准确性,并使交易双方能及时了解对方商品的有关资料和本国商品在对方的销售情况。
在国际上,通用包装上的条形码有两种:一种是由美国、加拿大组织的统一编码委员会(Universal Code Council,UCC)编制,其使用的物品标识符号为UPC码(Universal Product Code);另一种是由原欧共体12国成立的欧洲物品编码协会(European Article Number Association)编制,该组织后改名为国际物品编码协会(International Article Number Association),其使用的物品标识符号为EAN码(European Article Number)。为了适应国际市场的需要和扩大出口,1988年12月,我国成立了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负责推广条形码技术,并对其进行统一管理。1991年4月,我国正式加入了国际物品编码协会,该协会分配给我国的国别号为“690”,凡标有“690”条形码的商品即表示为中国产品。
没有条形码的商品,即使是名优商品,也不能进入超级市场,而只能当作低档商品进入廉价商店,有些国家则规定,对于没有条形码的商品,不予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