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实施“长江大保护”战略的基本情况

(二)湖北实施“长江大保护”战略的基本情况

作为长江径流最长的省份,湖北省沿岸地区分布着一批重化工企业。尽管这些企业对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它们也成为困扰长江保护的顽疾。2017年9月,在《规划纲要》的指导下,湖北省委省政府向各县(市、区)下达《湖北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方案》 (以下简称《九大行动方案》)。该方案要求各县(市、区)积极配合修复森林生态环境、恢复湖泊湿地环境、保护生物的多样性、防治工业污染和改造绿色产业园区、严格控制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方式、防控农业农村污染、改善水质、防治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污染、综合治理控制水上污染这九大行动,争取2020年取得一定的成效。

根据《九大行动方案》,湖北省提出了以下行动目标:首先,进一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恢复森林植被30万亩,扩大人工造林面积400万亩,定期封山恢复森林植被200万亩,并新增自然林生长面积4983万亩;其次,重点对洪湖、长湖、梁子湖、斧头湖、汈汊湖的45个圩垸进行保护修复,实行永久退渔还湖;然后,新增国际重要湿地1个,新建国家、省级湿地公园20个,同时,鼓励各地划建市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区;最后,对全省长江流域内13个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66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施全面禁止捕捞的规定。(https://www.daowen.com)

为实现《九大行动方案》的目标,湖北省推出了一系列的建设项目。这些项目普遍存在着项目周期性长、后期资金偿付压力大、回报率低等问题,项目资金的筹集成为项目实施的主要问题。对于这些回报率低但社会效益显著的政策性项目,单纯的市场运作无法聚集充分的资金,政策性银行的参与成为必然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