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例
案例一 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开幕 胡锦涛谈四点主张[9]
2009年9月2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在联合国总部大会厅开幕。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开幕式上发表讲话,就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提出四点主张。这是中国国家元首第一次在联合国讲坛上就气候变化问题阐述中方立场。
胡锦涛说,全球气候变化深刻影响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是各国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当前,在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应坚持以下几点:第一,履行各自责任是核心;第二,实现互利共赢是目标;第三,促进共同发展是基础;第四,确保资金技术是关键。
胡锦涛表示,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既是发达国家应尽的责任,也符合发达国家长远利益。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应该也只能在发展过程中推进,应该也只能靠共同发展来解决。发达国家应担起责任,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额外的、充足的、可预期的资金支持,让发展中国家用得上气候友好技术。
胡锦涛承诺,中国从对本国人民和世界人民负责任的高度,将继续坚定不移地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切实努力。今后,中国将进一步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中国愿同各国携手努力,共同为子孙后代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美国总统奥巴马、马尔代夫总统纳希德和六天前刚刚就任日本首相的鸠山由纪夫等也在开幕式上致辞。
奥巴马在讲话中表示,国家不论大小、贫富,都不可能逃脱气候变化的影响,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单独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发达国家在上世纪对气候造成损害,要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发挥作用。发达国家要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影响。
而因本国深受全球变暖威胁,来自岛国的纳希德在发言中自称是“煤矿中的小鸟”。他开玩笑地请大家原谅自己流露出的“垂头丧气”,因为“煤矿出事,先遭殃的就是小鸟”。他要求聚集一堂的世界各国领导人,兑现应对气候变化承诺。
约百位与会各国领导人、青年代表、民间社会代表(包括科学家和曾获奥斯卡奖的电影明星等),还一起在开幕式上观看了气候变化专题片。
案例二 气候变化经济学日益受到全球重视
英国《金融时报》2006年2月6日刊文指出,气候变化经济学正越来越受到全球的重视,其中环境经济学日益成为热门领域。文章摘要如下:
全球顶级气候学家们认为,人们对矿物燃料的依赖正造成一场全球变暖的灾难,最终可能会以地球本身为代价。面对这些威胁,可以预计:理性的人们和政府会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
然而,却没什么人呼吁在短期内采取成本高昂的举措,以避开某种长期的威胁——特别是当这是一种天生就难以准确评估的威胁时。
要说服个人和企业采取必要行动,以解决经济活动造成的气候变化问题,这本身就需要经济学方面的论证。然而,应如何给全球气候及全球变暖可能造成的灾难来定价呢?
随着《京都议定书》即将于2012年到期,填补这一政策真空的种种尝试,突然使得环境经济学成为该学科最热门的领域。目前的挑战在于,要找出能够最有效地利用稀缺资源的政策,并提供一个有利于达成国际共识的理性基础,以便在政治家和商业人士中解决气候变化问题。
气候变化经济学用了一段时间才步入主流。尽管该领域的科学知识取得了飞速发展,但经济方面的进步却相对缓慢得多。绝大多数经济学理论都是用来处理那些相对短期或本国的问题。即便是国际经济学,在应对跨国境问题时也是捉襟见肘。
经济学家们发现,要想准确预测一年以后的事,就已经非常困难,更不用说100年以后了。然而,环境经济学必须在一个长得令人生畏的时间跨度内,应对太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包括科学和政治两方面的因素。
英国政府资助的商业咨询组织碳信托首席经济学家迈克尔·格布宣称:“要领会有关气候变化的经济学,就像试图在没有牛顿力学理论支持的情况下,去理解宇宙大爆炸。”
牛津大学新学院经济系的迪特尔·赫尔姆补充说:“在如此规模的挑战面前,经济学家们的常用工具似乎微不足道。”他表示,正如20世纪30年代的失业经历要求重塑宏观经济学中的很多内容一样,气候变化也需要新思维。
20世纪90年代中期,(有关气候变化)传统思维方式的缺点令人不悦地开始显现。当时,经济学家们受政府间气候变化问题小组委托,使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来评估气候变化对环境的破坏。在上述分析中,对一个美国人生活的估价,是生活在欠发达地区人口的15倍,此消息一出,抗议之声顿起。
另一个问题是,标准的经济学分析极少将环境商品纳入考虑范围,譬如清洁的空气和水、稳定的气候。为此,联合国开始推广“自然资本”的概念,将其作为一种环境商品的估价方式,以便将此种商品纳入经济学家的考虑之中。
正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董事克劳斯·托普弗所描述的那样:“大自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包括大气、森林、河流、湿地、红树林和珊瑚礁,其价值当以万亿美元计。当我们破坏自然资本的时候,我们不仅在破坏我们的生命支撑体系,同时也在破坏今人与后人的经济基础。从发展角度而言,针对这种自然资本的投资有很高的回报率。”
英国可以宣称自己处于辩论的最前沿——这在一定程度上要归因于财政大臣戈登·布朗的一个决定,即对气候变化经济学进行委托研究。该项研究由世界银行前首席经济学家、英国财政部高级官员尼古拉斯·斯特恩爵士领衔进行。尼古拉斯·斯特恩的报告将从全球角度研究环境变化所带来的经济风险和潜在利益,并就解决这一问题之经济手段的潜力进行评估。从2006年起,联合国开始就《京都议定书》的未来进行讨论,而上述研究结果成为讨论的部分依据,由此产生重大的国际影响力。
尼古拉斯·斯特恩在牛津经济政策学会的一次演讲中首次公开谈论他的研究情况。他概述了对气候变化设置经济学解决方案的一些复杂因素,并表示:“这个问题需要国际社会共同采取行动”。他表示,第一步是要让所有相关政府相信,有必要针对气候变化采取紧急行动。《京都议定书》的历史反映了达成国际共识的难度。该议定书已遭美国和澳大利亚政府的否决,而且拖延和争执此起彼伏。
美国等国家认为妥协的代价过于高昂。正像赫尔姆所指出的,气候变化是全球公“害”,单个国家由此滋生了从他国减排行为中“沾光”的动机:如果一国减少其排放量,对全球变暖的影响微乎其微,但对该国竞争力的影响却意义重大。
剑桥大学应用经济系的乔纳森·克勒认为,没有必要为了在减排方面取得进展,而要求每个国家都在国际协议上签字。他指出,市场力量将会起到一些作用。“如果你认为气候变化是一个大问题,而全世界将不得不为此采取一些举措,那么从某个角度而言,将会出现巨大的市场和低碳生产技术的巨大出口机遇。”他援引了丹麦的例子。丹麦通过其对风力发电的早期投资,夺取了该领域的一大块市场。
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要考虑到能降低可再生能源成本的科技变革所带来的影响。克勒表示,考虑到这一因素的经济模型显示,与无法回避的能源系统投资成本相比,向低碳能源环境转型的成本并不算高。目前尚不明朗的是,这种情况会以多快的速度发生,以及需要多少政府干预。克勒兼任廷德尔气候变化研究中心主管,该中心总部设在英格兰的诺里奇。
可供政府运用的传统政策工具包括征收碳(排放)税,限制排放,并激励发展清洁燃料技术。多数经济学家喜欢将以市场为基础的解决方案作为驱动商业惯例变革及鼓励新技术发展的最有效方法。2005年12月,25位美国经济学家(包括3位诺贝尔奖得主)联名给布什总统写了一封公开信,敦促建立相关机制,设定各国可排放二氧化碳量的上限,允许各国间进行碳排放权交易等,以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
赫尔姆认为,除了对特殊技术(如核燃料技术)进行补贴,另外一个减少碳排放的方法是拍卖长期碳合同。这种方案是,政府拍卖碳合同,以便在长期内(如20~30年)减少排放量。这样做对政府的益处是,它们没有义务对业界有关哪种技术成本更低廉的说法进行评估。它们也没有义务将政治上不受欢迎的选择,如核技术,兜售给抱怀疑态度的公众。世界银行已开发了一个类似的计划。
然而,环境经济学这一学科充满高度的不确定性,使得人们在尝试对气候变化的经济影响提供权威分析,并进而提供解决这一问题的必要经济手段的时候备受困扰。尽管有科学证据明确显示人类行为正对气候产生影响,但许多重要问题仍没有答案,例如,气温会平稳上升或跳跃上升至何种程度?“高影响”事件,如墨西哥暖流转向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
尼古拉斯·斯特恩认为,他的考察(计划于秋季结束)将找到一些问题的答案。他表示:“我们的关键任务之一是找出你是否可以使环保与发展并存。有很多论据表明这是可能的。”但他暗示,通往知识的道路并不好走:为了搞清楚问题,“你需要运用所学过的所有经济学知识,甚至更多”。
案例三 联合国:抗击气候变化成本达全球GDP 1.6%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07年11月27日发表报告说:气候变化会对世界贫困人口造成毁灭性后果,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它的成本相当于全球年GDP总量的1.6%。
这篇名为《与气候变化斗争》的报告为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敲响警钟,呼吁发达国家到2020年前将温室气体排放量至少减少30%,到2050年前至少减少80%。这意味着,从现在起到2030年,减排的年平均成本相当于每年全球GDP的1.6%。
报告说,这一减排提案“严格但是可行”,“这并不是一项吸引人的投资,但这一支出不到全球军事支出的三分之二,如果我们什么都不做,代价会更高”。
案例四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中国将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履行《气候公约》相应的国际义务,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一、指导思想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保障经济发展为核心,以节约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为重点,以科学技术进步为支撑,不断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为保护全球气候做出新的贡献。
二、原则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要坚持以下原则:
(1)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的原则。这既是国际社会达成的重要共识,也是各缔约方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选择。中国政府早在1994年就制定和发布了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并于1996年首次将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和战略目标。2003年中国政府又制定了《中国21世纪初可持续发展行动纲要》。中国将继续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问题。
(2)遵循《气候公约》规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发达国家应带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是发展中国家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发展中国家履行公约义务的程度取决于发达国家在这些基本的承诺方面能否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3)减缓与适应并重的原则。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是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减缓全球气候变化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挑战,而适应气候变化则是一项现实、紧迫的任务。中国将继续强化能源节约和结构优化的政策导向,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并结合生态保护重点工程以及防灾、减灾等重大基础工程建设,切实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4)将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其他相关政策有机结合的原则。积极适应气候变化、努力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涉及经济社会的许多领域,只有将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其他相关政策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使这些政策更加有效。中国将继续把节约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等政策措施作为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协调推进。
(5)依靠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的原则。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是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提高气候变化适应能力的有效途径。中国将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中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技术和节能新技术,促进碳吸收技术和各种适应性技术的发展,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引进步伐,为应对气候变化、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6)积极参与、广泛合作的原则。全球气候变化是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尽管各国对气候变化的认识和应对手段尚有不同看法,但通过合作和对话、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是基本共识。中国将积极参与《气候公约》谈判和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相关活动,进一步加强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合作,积极推进在清洁发展机制、技术转让等方面的合作,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
三、目标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目标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明显成效,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不断增强,气候变化相关的科技与研究水平取得新的进展,公众的气候变化意识得到较大提高,气候变化领域的机构和体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根据上述总体目标,到2010年,中国将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1)通过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加大依法实施节能管理的力度,加快节能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充分发挥以市场为基础的节能新机制,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努力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到2010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相应减缓二氧化碳排放。
(2)通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核电建设,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等措施,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到2010年,力争使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包括大水电)在一次能源供应结构中的比重提高到10%左右。煤层气抽采量达到100亿立方米。
(3)通过强化冶金、建材、化工等产业政策,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氧化亚氮排放治理等措施,控制工业生产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到2010年,力争使工业生产过程的氧化亚氮排放稳定在2005年的水平上。
(4)通过继续推广低排放的高产水稻品种和半旱式栽培技术,采用科学灌溉技术,研究开发优良反刍动物品种技术和规模化饲养管理技术,加强对动物粪便、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加大沼气利用力度等措施,努力控制甲烷排放增长速度。
(5)通过继续实施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农田基本建设等政策措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到2010年,努力实现森林覆盖率达到20%,力争实现碳汇数量比2005年增加约0.5亿吨二氧化碳。
(二)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1)通过加强农田基本建设、调整种植制度、选育抗逆品种、开发生物技术等适应性措施,到2010年,力争新增改良草地2400万公顷,治理退化、沙化和碱化草地5200万公顷,力争将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
(2)通过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的监管,继续开展生态保护重点工程建设,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促进自然生态恢复等措施,到2010年,力争实现90%左右的典型森林生态系统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比重达到16%左右,治理荒漠化土地面积2200万公顷。
(3)通过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水资源、完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机制和推行节水等措施,到2010年,力争减少水资源系统对气候变化的脆弱性,基本建成大江大河防洪工程体系,提高农田抗旱标准。
(4)通过加强对海平面变化趋势的科学监测以及对海洋和海岸带生态系统的监管,合理利用海岸线,保护滨海湿地,建设沿海防护林体系,不断加强红树林的保护、恢复、营造和管理能力的建设等措施,到2010年左右,力争实现全面恢复和营造红树林区,沿海地区抵御海洋灾害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最大限度地减少海平面上升造成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三)加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
(1)通过加强气候变化领域的基础研究,进一步开发和完善研究分析方法,加大对相关专业与管理人才的培养等措施,到2010年,力争使气候变化研究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有效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和政策,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提供科学依据。
(2)通过加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进国际合作与技术转让等措施,到2010年,力争在能源开发、节能和清洁能源技术等方面取得进展,农业、林业等适应技术水平得到提高,为有效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四)提高公众意识与管理水平
(1)通过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技术,加强气候变化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鼓励公众参与等措施,到2010年,力争基本普及气候变化方面的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意识,为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通过进一步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决策协调机制,建立企业、公众广泛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机制等措施,到2010年,建立并形成与未来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相适应的、高效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案例五:瑞典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10]
瑞典政府已经把气候作为主要优先问题,气候调节目标非常清晰:温室气体排放必须稳定在一个对人类和环境无有害影响的水平。瑞典国家政策以有力的国际承诺和与瑞典社会各界(从消费者和科研人员到企业界和环境组织)的密切合作为特征,瑞典政府雄心勃勃。瑞典将成为一个环境友好并以可持续资源为基础的现代社会的主要国际典范。政府将执行一个考虑气候变化的增长友好型政策。
一、减小气候影响的十项行动举措
瑞典在能源资源方面已经做出了从石油到包括生物燃料的非化石基础的能源资源的根本变化,因而取得了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温室气体排放降低超过40%的显著效果。1990—2006年间,排放量降低约9%,而同期GDP增长44%。但是政府认为在降耗减排上还大有可为。以下是瑞典正在进行的减少气候影响的一些主要措施。
(一)新举措——10亿克朗投入气候和能源
在气候能源领域,瑞典政府在2008—2010年期间将进一步投入10亿克郎,称“气候10亿”举措。除此之外,国家还同期在能效措施方面投入4.2亿克郎。这些措施将在有关环境、林业、农业和能源的政策中被贯彻。目前各项目的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气候研究——2400万克朗;
·能效措施——3.1亿克朗;
·第二代生物燃料试验示范项目——1.5亿克朗;
·风能网——4000万克朗;
·农业林业可持续生物能产出——4000万克朗;
·在其他国家的气候投入——9600万克朗;
·可持续城市项目——3.4亿克朗。
(二)能源领域举措
在能源领域,通过根本地减少在发电和取暖时对石油的使用,可以大量地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能源政策的一个目标是:通过高标准的有成本效益的能源供给促进能效使用和满足保护健康、环境和气候的目的。由于瑞典电力系统与欧洲系统有关,瑞典更有效地使用电并提供可更新电,还可以为降低其他国家的二氧化碳排放有所贡献。现今在能源领域瑞典主要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1)市政的能源与气候咨询服务以及信息、培训和区域行动是触及消费者和小企业家的重要措施。地方和区域能效措施在2008—2010年正在加强。这些措施包括委托所有县行政议会在2008年提出区域气候和能源策略。
(2)推动风能的发展举措包括:提供3000万克朗作为自治市和地区规划的专项财政支持。鼓励风能的技术发展和市场进入的举措正在进行,2008年财政支持总计达7000万克朗。
(3)为加速风能的扩展,将建立一个国家风能网,瑞典能源署作为网络中心。此举措意在支持区域作为知识和信息节点并支持地方和区域通过风能获得发展的机会。在“气候10亿”框架下,2008—2010瑞典已经拨出4000万克朗。政府还制定了一项调查以研究简化监管框架中影响风能建立条件部分的可能性,加快风能建设,消除障碍。
(4)从2005年开始,一些能效项目已经在能源密集型企业运行,为了鼓励公司从事系统化工作增加能效,其生产中使用的电是免税的。
(三)在建筑物方面的举措
提高建筑物的能效能够减少取暖所需能源,从而减少矿物燃料的使用并节省了其他能源。对于建筑物,能效改善的潜力十分巨大。现今瑞典政府对建筑物采用的一些措施如下:
(1)对在室内直接电取暖的支持将会一直持续到2010年底。2008年瑞典政府对此给予了3.3亿克朗的支持,预计2009年为3.3亿克朗,2010年为2.8亿克朗。
(2)2008年将会继续支持用于公共活动的房屋的能源投入,这种支持还包括能源调查。2008年瑞典政府对此给予了7亿克朗的支持,预计2009年为3亿克朗。
(3)2008年将会继续支持在独家住宅安装能效窗户,以及在新建的独家住宅安装生物燃料取暖系统。2008年瑞典政府对此给予了5000万克朗支持。
(4)瑞典政府对在住宅和商业楼安装太阳能取暖的财政支持,2008年达2700万克朗,预计2009和2010年为2400万克朗。
(四)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举措
瑞典政府正采取行动促进城市和社区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是把政府、企业界、地方当局集合到一个国家的平台上,在瑞典创建示范区,展现可持续的住房供给方案的尖端技术和已经在街区、社区或者某些区域实现的景象。该举措的目的之一是鼓励那些帮助改善环境、减少气候影响并推动瑞典环境技术出口的城市发展项目。瑞典政府正在指定委托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一个可持续城市国家战略。从2009年初开始其将拨款3.4亿克郎以推动企业界为发展可持续城市做出贡献。
(五)在环境技术方面的举措
瑞典政府已经发起一个运行数年发展瑞典环境技术的5.3亿克郎的项目,该项目意在使得各项举措与商业和企业协商设计、具有远见并集中于提高环保技术领域的竞争力。该举措的目的是增加瑞典在环保技术领域的出口机会,并长期聚焦中小企业。
(六)在运输领域的举措
运输领域是温室气体排放的最大的来源之一。瑞典面临的一个主要挑战是把运输领域纳入气候问题的关注范围中。瑞典的地形是一个绵延很长距离的国家,不能没有汽车。但是汽车运输决不能增加排放量。瑞典政府正致力于打造一个对气候降低影响的运输领域,逐步地发展税收、法规和经济手段促成环境友好型选择。这项工作会在瑞典和欧盟层面进行。现今在瑞典政府在运输领域采取如下一些举措:
(1)瑞典政府引入了一项“绿色汽车返还1万克朗”的行动,目的是刺激燃油效率型汽车和使用可替代燃料的汽车的需求。
(2)2007年8月1日起在首都斯德哥尔摩征收永久性拥堵费,对环境产生了积极影响。
(3)为了发展更多的环境友好型汽车,2008年瑞典政府投入4亿克郎在研发上。6个大的合作项目正在汽车界运行。瑞典政府正在与企业界一道投入6200万克朗发展并论证插电式混合动力技术项目,即可以从墙壁插座直接充电的下一代混合动力汽车。
(4)沼气站数量扩张持续增加。
(5)气候投入项目在持续,2008年瑞典政府投入了4亿克朗。
(6)绿色燃料,如酒精和沼气,免税。
(7)“气候10亿”项目包括2008—2010年达1.5亿克朗的加强第二代生物燃料的动议。瑞典具有将自身置于发展未来第二代生物燃料领先国家的良机。
(七)气候税收一揽子
2007年12月,瑞典国会批准执行政府在《2008年预算法案》中提出的气候税收一揽子计划。在2008年预算法案中的气候税收一揽子计划由高级能源和气候领域总数超过30亿克郎的税收组成。二氧化碳税由每千克0.06克朗提高至每千克1.01克朗。对消费者而言,这意味着每升汽油总计增加成本0.29克朗;柴油能源税也增加了0.2克朗,意味着每升柴油价格增加0.55克朗。
(八)公共部门必须带头
公共部门必须为企业和公众树立榜样并促进发展。瑞典政府采取的行动之一是在政府采购中强化对环保汽车份额的需求并将中央政府租借汽车率从75%提高到85%。此外,政府还引入一项要求,即至少25%的救护车辆必须是绿色汽车。这给瑞典的政府采购提出了严格的环保要求。为支持政府采购中的环保要求,瑞典环境管理委员会2007年得到了1000万克朗的追加资金并在2008和2009年每年各得到600万克朗追加资金。
政府还需要公共部门在提高能效方面起带头作用,瑞典能源署被委任研究如何在政府采购中改善列明能量管理需求的方法,以使得政府采购发挥示范作用。瑞典政府已经决定支付由政府办公飞行产生的排放的补偿,2008年已经拨付专款200万克朗,此项补偿通过联合国监管的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进行。
(九)气候领域的研究
2008年瑞典政府在气候环境研究投入超过10亿克朗,对瑞典环境、农业科学和空间计划理事会(FORMAS)在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研究的拨款增加了8800万克朗。除此之外,大学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也都从其自身拨款中资助气候和环境研究。
在气候领域,瑞典正在进行的主要研究项目如下:
(1)瑞典气象水文研究院的罗斯比波中心由一个从事区域气候模型发展和未来50~100年远景气候现象和温度的研究团队组成。在2008—2010年的“气候10亿”中提议每年给罗斯比波中心额外的800万克朗拨款。
(2)给予能源领域的研究、发展、示范和商业化以创新举措。瑞典能源署正在支持关于生物燃料、燃料电池和其他技术的研发。
(3)战略环境研究基金会(Mistra)正在支持关于陆地开发使用对气候的重要性的研究和碳汇研究。
(4)瑞典环境、农业科学和空间计划理事会(FORMAS)正在支持关于温室气体平衡和气候变化对各种生态系统、基础设施和建筑物的影响的研究。
(5)瑞典环境保护署正在支持关于气候工具的研究项目,以便进一步帮助各方先于气候变化而设计调整自身的发展策略。
(十)2008气候与能源法案
为进一步发展气候政策,瑞典政府已经为在商业与企业间、研究界与政治家间的广泛深入的合作发起一些创新举措。这些举措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瑞典政府计划在2008年秋季提交的关于气候政策的法案提供一个基础,这些举措还能使得瑞典在国际协商中发挥领导作用。2008年春天,瑞典举行了企业界、政府机构和组织间关于瑞典气候和能源政策的对话,举行了4场旨在对秋季提交的气候与能源法案做出贡献的对话会议。
写入《气候与能源法案》的重要内容有:
(1)欧盟委员会在气候能源一揽子计划里的提议;
(2)气候和脆弱性调查报告,《瑞典应对气候变化——威胁与机遇》(2007年瑞典政府官方报告);
(3)所有气候委员会终期报告,2008年《瑞典气候政策》;
(4)气候问题科学理事会报告,2007年《气候政策的科学基础》。
二、为实现欧盟雄心勃勃的气候和能源政策目标采取的措施
欧盟国家和政府首脑已决定到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比1990年的水平降低20%。欧盟还要继续推动由工业国承诺到2020年减小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大约30%。欧盟还希望到2050年工业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比1990年的水平减少60%~80%。2008年1月,欧盟委员会提出一项气候与能源一揽子计划。这个一揽子计划的一个重要部分是每个成员国到2020年必须减少多少排放量以便欧盟顺利实现由欧盟委员会设定的目标。这一计划包括欧盟排放交易方案ETS没有覆盖的排放量。对于瑞典,这意味着相比2005年的水平,温室气体排放将要减少17%。
欧盟气候能源一揽子计划的其他部分:
(1)关于促进可更新能源的指令。欧盟已经采纳了到2020年欧盟能源消耗量总体中可再生能源占20%份额的捆绑目标。欧盟委员会已经提出增加可再生能源的责任在国家间如何分担的建议。对于瑞典,这一提议意味着将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从39.8%增加到49%。
(2)修订2012年之后欧盟排放交易方案。欧盟委员会已经提出航空和其他一些行业被纳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中。瑞典在促使将更多的行业和更多的气体纳入交易体系方面积极主动,未雨绸缪,希望排放交易权能被拍卖。
(3)碳收集和封存(CCS)的法律框架。一揽子计划还包括关于二氧化碳收集和封存法律框架的一项建议。
欧盟内部已经开始协商讨论旨在形成2009年初开始实施的决定,瑞典一直积极参与其中。
在2008年9月22日,瑞典政府向国会提交的2009年政府预算法案中,政府承诺在2009—2011年间拨款5.84亿克朗给瑞典农业科学大学作为研究经费,研究瑞典的林业、农业、陆地、湖泊、溪流的状况,充实国家地形数据库的内容,增加关于山崩雪崩危险的知识,提高行政当局进行区域协调的能力,以便采取正确的环保措施;关于能效,政府承诺在2009—2011年间拨款3.2亿克朗继续加强诸如安装能效窗户等提高能效实现可持续能源利用的有关举措;关于可更新能源,政府拟在2009—2011年拨款1.5亿克朗通过消除障碍、增加知识、改善计划、缩短进程来加快发展风能;关于能源技术的商业化和扩散,瑞典政府在预算法案中提出了许多促进新能源技术发展的措施,为了帮助实现从研发到商业化的这一步,政府拨款8.75亿克朗,这样便可以兴建第二代生物燃料和其他处于突破商业化边缘的车辆或发电等能源技术的示范工厂,在2009—2011年,政府拟拨款3.39亿克朗帮助那些在市场上尚未确定的诸如沼气和太阳能电池的能源技术,此外政府还拨款3.25亿克朗作为2009年上半年支持民众购买绿色汽车的“绿色汽车返还1万克朗”项目。
综上所述,瑞典政府预算法案中,在气候能源领域2009—2011年的投入,用于自身技术研究与发展以及商业化等举措的资金约合30亿克朗,加上同期国际合作中用于对发展中国家气候问题发展援助的投入40亿克朗,瑞典在2009—2011年在气候能源领域的总投入高达70亿克朗。
三、瑞典积极开展气候问题的国际合作与发展援助
气候问题是全球性的,需要所有国家采取措施。瑞典的经济增长特征是环境友好并以可持续发展为基础,这种发展意味着以非矿物的环境友好的方式驱动经济高速增长,瑞典在此方面堪称国际模范。瑞典积极发展实施以项目为基础机制的《京都议定书》,如在全球气候合作中的参与JI项目以及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这些都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有助于可持续发展的具体项目来实行。
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对从事气候变化的长期性全球工作特别重要。在“气候10亿”举措中,瑞典政府提议将专款从每年的1800多万克朗增加到5000万克朗。项目将在几个国家展开,排放量迅速增加的国家会被优先选择为合作方。
在2008年9月22日,瑞典政府向国会提交的2009年预算法案中,关于发展合作的部分总共提出4项行动举措,分别是:民主和言论自由、气候、产科护理、弱化食品价格增长的影响,气候被列为重点之一。在2009—2011年,政府将在气候发展合作领域投入40亿克朗,2009年大约下拨13亿克朗,主要目的是以有效的方式帮助最贫穷的国家适应气候变化,同时帮助他们采取国家措施降低温室气体的浓度,如通过改善能效、提供更好的技术和替代能源以及通过重新造林等项目。这些发展合作的40亿克朗的经费将主要通过现有的多边项目落实,但双边合作也可以使用,其重点会放在非洲。
瑞典政府委任的国际气候变化和发展委员会将为瑞典建立有关气候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方针努力,并为有关气候变化的国际发展合作而工作,其任务是:提出在针对贫穷国家的发展和减贫计划中如何能够通过把减小风险和适应气候变化相结合,而使得其发展援助“无损气候”的建议,这些建议最迟要在2009年提出。该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斯德哥尔摩。
瑞典将在劝说世界各国最迟在2009年对新的气候公约达成一致意见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瑞典将在2009年的6个月中主持欧盟事务,届时,欧盟将针对2012年后新的全球气候协议做出决定,欧盟,当然还有瑞典,将最大可能地在促使协商取得成功中发挥重要作用。
案例六 斯特恩报告
前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尼古拉斯·斯特恩经过一年调研,主持完成了《斯特恩报告》(以下简称“报告”)。2006年10月30日,英国政府公布了这份报告,英国首相布莱尔和财政大臣布朗当天都出席了报告的发布仪式。这份长达700页的《斯特恩报告》指出,不断加剧的温室效应将会严重影响全球经济发展,其严重程度不亚于世界大战和经济大萧条。
报告指出:“迅速、有力地阻止气候变化的行动带来的益处将会远超过为行动所付出的经济成本。”从全球和长远的利益来看,“我们现在的努力对将来40到50年的气候只会产生有限的改变。但另一方面,未来10到20年我们付出的努力将会对21世纪后50年和下个世纪的气候产生深远的影响。”
斯特恩在伦敦的发布会上提出“乐观”的观点:“如果现在就采取行动,而且是全球性的行动,我们还有时间避免气候变化的最坏影响。政府,企业和个人需要携手共同应对挑战。强势且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是激发改变的基础。但是这项行动势在必行,不能延误,如果拖延上10年20年那就会造成难以扭转的危机。我们不能让这个机会溜走。”
一、如果现在就采取强有力的行动,我们还有时间避免气候变化的最坏影响
报告指出:“气候变化将影响到全球人类的基本生活元素——水的获得、粮食生产、健康和环境。随着全球变暖,数以亿计的人将遭受饥饿,水资源匮乏,沿海洪水的威胁。”
报告采用正式经济模式计算获得的结果做出估计,如果不采取行动,“气候变化的总代价和风险将相当于每年至少损失全球GDP的5%,而且年年如此”。如果考虑到更广泛的风险和影响的话,“损失估计将上升到GDP的20%或更多”。相比之下,采取行动的代价(也就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避免遭受气候变化最恶劣影响的行动)“可以控制在每年全球GDP的1%左右”。
“我们现在和未来几十年里的行为可能会有给经济和社会活动带来重大破坏的风险,这些破坏的规模将类似于20世纪前半叶世界大战和经济萧条时期的规模。而且非常难,甚至不可能逆转这些变化”。
迅速、有力地全球性行动势在必行。行动必须建立在“共识至上,既有长期目标也有加速行动进行的框架协议”,而且必须在地区,国家和国际层面上建立起“相互支持的做法”。
二、气候变化可能对增长和发展带来非常重要的影响
如果不采取任何减排行动,到2035年,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将上升到工业化之前的两倍。“我们将被迫接受全球平均温度上升2℃多的局面”。长期来看,温度上升5℃多的概率超过50%。
“温度上升确实非常危险”,因为上升的温度“相当于从上个冰川时期到现在的温度的平均变化。”这将会导致“人类地理”的剧变,也就是会影响到人类的生活地点和生活方式。即使变暖趋势相对缓和,气候变化对全球产量,人类生活和环境仍然会产生严重的影响。气候变化的影响,包括洪水、干旱和风暴已经开始出现,而且将席卷至所有的国家。“最容易受影响的群体是最贫穷的国家和人口。尽管他们对气候变化所负的责任最小,但他们将会最早且最大程度上受到气候变化的冲击。”
斯特恩清楚地指出,适应气候变化是很关键的,虽然我们已经不可能阻止未来20到30年气候可能会发生的变化,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它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仍是可能的。比如,提供更好的信息,进行更好的规划,发展更能适应气候变化的农作物和基础设施”。虽然适应气候变化的努力“会给已经很稀缺的资源带来更大压力”,而且仅发展中国家每年用于适应气候变化的花费就会达到几百亿美元,但是所有国家都应该加速适应的步伐。
三、稳定气候的代价很可观但是可以控制;而延误会非常危险且代价高昂
如果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含量可以稳定在450×10-6到550×10-6二氧化碳当量,那么气候变化可能产生最坏影响的风险就可以被大大降低。现在的含量是430×10-6二氧化碳当量,每年上升2×10-6多。要稳定这个上升值的话,2050年前就必须将现温室气体排放量至少减少25%,以期最终达到减少现排放量80%的目标。
斯特恩也表示“这是一个重大挑战,但是通过持续的长期行动可以实现这个目标,而且不采取行动的风险远比这个付出的代价大得多。如果我们现在就开始采取行动,将大气中二氧化碳含量稳定在500×10-6到550×10-6的二氧化碳当量,每年的花费估计约是全球GDP的1%”。将来的付出的代价会是更高或更低就要取决于效率取得进展的程度,共同利益的多少,比如说降低了空气污染,改革创新了低碳技术,充分利用了和降低排放相关的经济工具,付出的代价就会更低;而反之,代价就会更高了。
“现在想将温室气体含量维持在450×10-6二氧化碳当量已经非常困难而且相当昂贵。但如果我们迟迟不行动的话,就会失去将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500×10-6到550×10-6二氧化碳当量的机会。”
四、抑制气候变化行动需要全世界的参与,但没有必要限制无论富国或穷国的发展愿望
采取行动的代价在行业和世界范围内并不是平均分布的。“即使富有国承担起在2050年前绝对减少排放量60%到80%的责任,发展中国家也应该采取有实际意义的行动”。不过,发展中国家无需独立担负行动的所有代价。富有国的碳市场已经开始提供资金支持低碳发展,《京都议定书》的清洁发展机制就是其中之一。但是,“资金的流动方式需要发生改变才能支持所需规模的行动”。
新兴的低碳技术,低碳商品和服务市场正在形成,气候变化行动将会带来“可观的”商业机会。“世界无需在避免气候变化和促进增长和发展之间做出选择,能源科技和经济结构的变化已经创造了一个既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又获得经济增长的机会。而忽略气候变化最终将损害经济增长。”
有利经济增长的长期策略就是应对气候变化,它的进行可以不影响任何国家的发展愿望。
五、减排的手段多种多样,我们需要有力且具针对性的政策来促进这些手段的实施
提高能源效率,改变能源需求,采用清洁的电力、供暖和交通技术都有助于减少碳排放。到2050年前,全球能源部门的碳排放至少要减少60%才能保证大气中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550×10-6或者低于550×10-6二氧化碳当量。交通运输部门也需要进一步的碳减排行动。
尽管目前可再生能源和其他低碳能源正在蓬勃发展,“到2050年矿物燃料仍然会占据着全球燃料总供应量的一半以上”。煤炭仍将是世界能源供应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收集和储藏需要广泛开展,以便于矿物燃料可以继续使用而又不对大气造成影响”。砍伐森林,农业和工业生产造成的非能源排放也要减少。如果采取了强有力且具有针对性的措施,我们就可以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减少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以及稳定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
“气候变化是迄今为止最严重的市场失灵现象,并和其他市场不完整现象相互作用”。积极有效的全球反应应该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对碳的定价,可以通过税收,贸易或监管条例来实施;第二,制定政策来支持创新和开发低碳技术;第三,清除提高能源效率的障碍,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民众认识到自己应该怎样应对气候变化。
六、气候变化需要全球反应,同时要求在建立长期目标和行动框架上达成共识
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采取了行动来减少碳排放,比如中国、欧盟及美国的加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协议,《京都议定书》及其他一些做法和一系列伙伴关系都为国际合作提供了基础。尽管如此,世界各国仍需要采取更加有雄心的行动。
“每个国家无论大小都只是组成这个问题的一部分,所以必须设定共同的国际性长期目标,并建立一个国际行动框架以帮助所有国家在抗击气候变化的行动中携手共进,完成共同目标。”
未来国际行动框架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扩大全球碳排放贸易体制并将它们联系起来;加强技术合作,新低碳技术的投入要增加最高达五倍;采取行动减少森林砍伐,因为天然森林的损失对气候造成的影响已经超过了交通运输的排放;适应气候变化,这包括研究新型的适应力更强的农作物,使应对气候变化和发展援助政策紧密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