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是政府会计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财务会计的原理和方法与企业会计基本一致,但与企业会计不同的是,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本节主要以《政府会计制度》为基础,介绍单位会计核算的有关内容,与企业会计基本一致的内容不再重述。同时,为简化起见,本节内容在账务处理介绍中除特别说明外,一般不涉及增值税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