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医疗制度

公费医疗制度

发明地:希腊

时间:公元前5世纪

现在,对医生和医院进行赞助在很多国家都是一个争议不断的政治问题。我们通常认为社会民主和由国家提供医疗保健是相对较新的概念,然而这个想法在现代医学起源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在公元前4世纪,希波克拉底戒律阐述了希波克拉底所推崇的医生的行为准则,认为:“有时要无偿提供服务,并呼吁大家牢记现在的满足感来自之前所做的善行。如果有机会服务受困于金融危机的陌生人,便要全力帮助他们。”

到了罗马帝国时期,富人会花钱请医生,而当地议会也会给普通公民提供公共医生,但并不总是最高规格的医疗服务。在公元前220年,希腊医生阿卡加索是罗马的第一个公共医生。他偏爱在治疗时使用灼烧伤口的烙铁和手术刀。他的外号是“屠夫”,政治家老加图确信他是希腊人企图谋杀罗马人的阴谋的一部分。

在中国,中央政府出资建立了公聘医生系统,进一步践行了社会医疗的概念。这一系统最初在公元前2世纪在大城市建立,随后在1世纪被推广到整个国家。它还给医生提供完善的培训。到了5世纪,绝大多数大城市都有可以授予医学学位的医学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