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代会会议质量明显提高

(二)乡镇人代会会议质量明显提高

地方组织法赋予乡镇人大13项职权,主要通过召开代表大会来行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乡镇人大作用是否得以发挥。区人大常委会从健全议事规则,完善审议程序,充实会议内容,全面有效行使乡镇人大法定职权等方面,加强对乡镇人大的联系指导,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规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对乡镇人大的会期和频次、会议的议程、会议的组织、会议的审议程序以及会前、会中、会后相关工作进行了规范和改进,进一步助力提高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质量。目前,各乡镇人大每年至少召开2次大会,会期不少于1天,有选举任务时,会期适当进行延长,保证了代表有充足的时间审议各项报告和酝酿选举事项。程序安排也更加合理合法,每年年初人代会议程主要以听取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预算报告、听取和审议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等为主。年中的会议议程主要是结合乡镇实际,以听取乡镇人民政府上半年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讨论决定本乡镇的重大事项、人事任免选举等为主。目前各乡镇人大从会议筹备召集,到会议的审议表决、议案建议的提出处理和选举等,均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代表履职热情明显增强,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明显增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质量显著提高。(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