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办公室关于劳人薪〔1985〕19号文中“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的解释的...

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办公室关于劳人薪〔1985〕19号文中“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的解释的通知

(1985年8月6日 工改办〔1985〕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办公室:(https://www.daowen.com)

最近,国家教育委员会提出,劳人薪〔1985〕19号«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一款中“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写得不够准确,需作进一步解释,经商国家教育委员会,该款的意思是指“大学本科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后,攻读并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特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