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等3部门关于印发«交通部所属水上
作业事业
单位
工作人员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7年1月8日 国人部发〔2007〕5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财政、交通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财务司(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精神,结合水上作业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交通部所属水上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