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6日 国办发〔20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关心爱护防治人员的职业安全和身心健康。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维护防治人员健康权益,调动防治人员工作积极性,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